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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领导接听日”(2026年第二期)部分市民来电摘录

湘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6-05-22 09:16 【字体:

  主持人:今天,来到我们现场接听电话的领导是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严湘波,欢迎您!

  接下来,让我们正式开始进入今天的领导接听活动!请导播接入群众来电。

  来电一:

  谭先生:听说今年是企业服务年和干部能力建设年,想问一下对企业反映的审批中介、账款拖欠、政策落地等突出问题,会有什么安排?

  严湘波:谭先生您好!今年我市聚焦干部能力提升和企业服务深度融合,一方面,干部围绕经济政策解读、项目审批、诉求协调、矛盾化解等开展专题练兵,全面加强培训,锤炼干部懂政策、会服务、能解难的实战能力;另一方面聚焦企业反映集中的行政审批中介、账款清欠、政策兑现、要素保障等突出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清单化攻坚、部门联动督办,持续规范中介服务清单管理,清理涉企不合理门槛,以干部能力提升倒逼企业服务提质,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

  来电二:

  杨先生:请问取消二次供水收费后,二次供水费用全部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为减轻我们物业服务企业负担,我市出台了哪些二次供水收费相关政策?

  严湘波:杨先生您好!根据《湖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小区二次供水运维费应通过收取的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等解决。该文件实施后,我市已停止了高层小区二次加压费的收取。同时为减轻物业服务企业负担,缓解物业企业与业主矛盾,市住建、发改部门正在积极采取措施,争取依规将二次供水设施移交供水企业管护,运维费用纳入供水成本,届时彻底解决二次供水收费问题。

  来电三:

  陈女士:我有一套商品住房,一直处于空置状态,想问一下我市对空置房目前有什么物业服务费相关的优惠政策?

  严湘波:陈女士您好!根据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2]271号)第十五条(五)和《湘潭市实施〈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办法》(湘潭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湘潭市空置房物业费按正常缴付标准的70-90%收取,其具体收取标准,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来电四:

  王先生:我企业所在的写字楼存在转供电加价现象,请问我如何维权?

  严湘波:王先生您好!根据国省转供电价格政策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定价,不得以电费为基数,加收任何名义的服务类费用,必须严格执行我省转供电终端销售电价为上一个月度电网企业给转供电主体供电平均价格。如果存在转供电加价行为,可保留缴费票据等凭证,通过12345热线等渠道反馈。市场监管部门会根据线索依法查处,切实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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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市数据局 责任编辑:欧阳予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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