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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湘潭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政策解读

湘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2-10-27 19:17 【字体:

一、问:为什么要开展本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

答:一是全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规定各市应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二是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城市工作任务要求我市建立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三是我省在2022年1月降低了省部属医疗机构部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要求市州通过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腾出空间,重点提高诊疗、护理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优化公立医疗机构收入结构,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在确保公立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的前提下,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

二、问:此次调价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1.《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的通知》(财办社〔2022〕7号);

2.《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湘医保发〔2021〕18号);

3.《湘潭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潭政办发〔2022〕37号);

4.《关于实施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71号)。

三、问:本次调价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答:按照湘医保发〔2021〕71号文件要求和我市医疗服务价格实际,调整项目共计358项,其中下调289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上调69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下调的289个项目中涉及大型设备检查类项目30项,设备治疗类项目16项,化验类项目238项。根据不超过省级定价原则,原高于部省属医院价格的5个中医项目降低其价格;上调价格69个项目中涉及诊查类项目2项,护理类项目14项,低价化验类项目37项,低价治疗类项目11项。此外,按湘医保发〔2022〕19号文件要求上调4个治疗项目和1个手术项目价格。

四、问: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之间同一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标准是什么?

答:为引导建立分级诊疗秩序,逐步理顺比价关系,按照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湘医保发〔2021〕71号文件规定,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之间同一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标准,从高到低逐级递减 10%-15%的原则确定。各类价格调整方案为:二类医疗服务价格按一类医疗服务价格的85%制定,三类医疗服务价格按二类医疗服务价格的90%制定,未达到三类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标准的医疗机构按三类医疗服务价格的80%收费。

五、问:本次调价后会产生什么影响?

答:此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我市所有医疗服务价格均符合不超过省级定价标准的原则,并优化了医院医疗服务收入结构,医疗机构的技术劳务占比明显提高,药占比、耗占比、检查、化验收入占比相应下降,进一步向国家医改目标要求标准靠近。同时,本次价格调整兼顾了医院发展需求和患者就医负担,经测算,本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不会导致医院收入减少,总体上未增加群众就医负担。

六、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答:《湘潭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自2022年11月1日开始执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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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市医保局 责任编辑:欧阳予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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