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是什么?
特殊教育主要是面向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以及其他有特殊需要的儿童青少年提供的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先后组织实施了两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特殊教育普及水平、保障条件和教育质量得到显著提升,但是特殊教育仍然存在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仍是教育领域的薄弱环节。为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质量,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7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国办发〔2021〕6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49号),为落实国、省文件精神,解决我市特殊教育现存的问题,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推动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湘潭市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二、总体目标是什么?
《行动计划》提出了2023—2025年我市特殊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学段衔接、特普互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8%以上。
三、法律依据有哪些?
文件起草主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60号),《教育部关于印发〈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的通知》(教基〔2022〕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49号),《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教基〔2017〕6号),《湖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2018-2020年)<的通知》(湘教发〔2018〕14号),《湘潭市教育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湘潭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9-2021年)>》(潭教发〔2019〕14号)。《行动计划》广泛征求相关市直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达成了共识,并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四、主要内容有哪些?
《行动计划》分为总体目标、主要措施、组织实施三个部分,共17条:总体目标、持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加强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推动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促进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深化特殊教育教学改革、优化特殊教育教科研工作、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完善特殊教育投入机制、加强特殊教育队伍建设、加强特殊教育专业培训、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建立特殊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导评估。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