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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 《湘潭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湘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4-03-21 15:05 【字体: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建立和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法治化,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市政府印发了《湘潭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将《工作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工作方案》的背景是什么?

  国家层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是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建立系统完备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内在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均要求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2016年11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明确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无居民海岛、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统一进行确权登记,全部国土空间内的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主体将得到清晰界定。

  为加快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2017年1月13日,原国土资源部在湖南省等12个省启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自然资源部总结试点经验,于2019年7月11日,联合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自然资发〔2019〕116号),随后启动了对海南热带雨林、湖北神农架等国家公园以及长江干流、太湖等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省级层面:按照中央部署,2020年3月27日,省人民政府印发《湖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湘政发〔2020〕8号)要求“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本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报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按程序印发实施”。2021年7月22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湖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湘自资办发〔2021〕96号),同步启动对湘江、资水、沅水、澧水等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逐步完成省级自然保护地、大中型水库,跨市州规模以上河流等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二、制定《工作方案》的依据是什么?

  1.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3.《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

  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9号)。

  5.《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20〕8号)。

  6.《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1〕96号)。

  7.《湖南省自然资源登记数据库标准》。

  三、《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工作目标。通过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清晰界定全市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推进确权登记法治化,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行使“两统一”职责提供基础支撑和产权保障。

  2.主要任务。一是配合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在我市直接开展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二是有序推进我市开展的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三是开展日常性变更、更正、注销等登记工作,四是做好登记结果公开和档案管理,五是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化建设”五项任务。

  3.时间安排。分别部署“准备启动阶段(2024年3月底前)”“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4月-2024年12月)”“全面覆盖阶段(2025年及以后)”完成时间及要求。

  4.保障措施。对“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资金保障”“强化协同配合”“做好宣传培训”提出要求。明确了湘潭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相关单位职责分工。

  5.实施时间。从2024年起,对市域内除部、省直接开展确权登记以外的自然资源,有序推进确权登记工作。在统一确权登记顺序上,首先开展本辖区除部、省直接开展统一确权登记之外的自然保护地、水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其次,通过补充完善的方式,逐步实现对我市范围内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实现各类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全覆盖。

  如有对《湘潭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不理解之处,可向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权登记科具体咨询,咨询电话:0731-58552847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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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编辑:陈力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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