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8日,《湘潭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潭政办发〔2024〕7号)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计划》的起草背景是什么?
按照地方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原则,市司法局于2023年9月启动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建议项目征集工作,向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直部门以及社会公众等征集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建议项目。经研究论证并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充分沟通、协商,市司法局拟订了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经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会议、市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第104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于2024年4月28日印发。
二、《计划》的依据是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湘潭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三、《计划》的主要内容有什么?
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在坚持党的领导、突出地方特色、注重立法质量的基础上提出了更为具体的工作要求,以下重点介绍年度立法项目情况。
(一)政府规章立法项目
1.《湘潭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若干规定》(申报部门:市城管局,审议项目)
制定出台该规定,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地方立法提出了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二是我市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已成为我市面临的重大环境问题之一,我市需要构建完善的垃圾管理制度体系。三是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已进行了积极探索。先后出台《湘潭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专项规划(2018-2030)》《湘潭市城区深化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等文件,为规定的出台奠定了基础。
2.《湘潭市城市公园管理规定》(申报部门:市城管局,调研项目)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建设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建城〔2013〕73号)《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湘潭市城市绿化条例》等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公园管理,结合国务院部门规章正在制定中等情况,将其列为2024年政府规章调研项目。
(二)由市人民政府提出议案的地方性法规
《湘潭市养犬管理条例》《湘潭市养老服务条例》《湘潭市科技成果就近就地转化若干规定》《湘潭市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和停放安全管理规定》,各有关部门按照湘潭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要求,按时做好调研、起草、提出法规立法议案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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