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制定《关于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举报奖励的实施细则》?
车窗抛物,是一种不文明陋习,不仅影响市容环境,更对他人带来安全隐患,每年都有环卫工人因清扫道路中抛洒的烟头、纸屑而受伤或丧失生命的事故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明确规定对车窗抛物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制定该实施细则,是鼓励全体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监督身边的不文明行为,纠正机动车驾驶员车窗抛物陋习,倡导爱护环境、文明出行的社会新风尚。
二、车窗抛物有奖举报的措施有哪些?
本细则明确规定:对审核有效的举报信息,按50元/例予以奖励,但每人每月获奖最高额不得超过1000元。
三、《关于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举报奖励的实施细则》制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和《湘潭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车窗抛物有奖举报活动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举报有奖受理单位为市城市管理信息监督指挥中心,按照证据受理、甄别审核、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城管执法部门审批、奖励告知、奖金发放等六个程序进行。
五、市民是通过什么方式和途径进行举报?
市民可以通过电子网络、来访等方式,向市城市管理信息监督指挥中心举报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发生的车窗抛物行为。微信小程序:湘潭微城管;电子邮箱:2627373090@qq.com;来访地址:湘潭市雨湖区雨湖路251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大楼4楼416室。咨询电话:0731-58221814,非工作时间:0731-58239110。
六、举报的信息要符合哪些条件才能领取奖励?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定举报内容应当真实客观,举报人应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证据资料包含原视频信息和原视频信息的三张静态截图,能连续、清晰反映车窗抛物违法全过程和具体时间、准确地理位置。
七、《关于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举报奖励的实施细则》的施行时间?
本实施细则自2024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原《关于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举报奖励的实施细则》(潭城管委办〔2018〕187号)同时废止。
来 源:湘潭市城管局 责任编辑: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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