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国务院在2018年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8号),意见明确要求推动维护保养模式转变,依法推进按需维保、“物联网+维保”等新模式,构建电梯安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立以故障率、使用寿命为主要指标的电梯质量安全评价体系。2020年4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市监特设〔2020〕56号)》,进一步明确强化电梯智慧监管,加强对电梯故障、维保、检验等数据归集、上传和分析的工作要求。2021年2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批复南京、上海、杭州、广州开展电梯智慧监管试点,其中电梯无纸化维保工作是开展电梯智慧监管的重要内容。我市于2024年3月1日施行《湘潭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明确了对全市的电梯实施统一的智慧监管,对电梯安装、改造、修理、使用、检验、检测和维护保养等工作进行智能化管理。为贯彻落实上述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电梯维保工作的有效性、科学性和真实性,加强电梯维护保养工作,加快推进我市电梯智慧治理体系建设,提高电梯质量安全水平,我市需制定电梯无纸化维保工作方案并推进实施。
二、制定依据
《关于推进电梯无纸化维保工作的通知》的制定遵循合法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8号);
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市监特设〔2020〕56号)》
4.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鼓励使用无纸化电梯维保记录的指导意见(质检特函〔2016〕3号)
5.《湘潭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
6.《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
三、适用范围
《无纸化维保工作通知》适用于在湘潭市开展电梯维保工作的各维保单位,通知明确了各维保单位在开展电梯维保时关于维保信息管理及维保记录上传的工作要求和相关方工作职责,提出了技术指引。
四、主要内容
(一)明确电梯无纸化维保工作的相关要求和职责分工
根据无纸化维保工作的特点,对维保记录上传、电子签名、维保记录存储等提出了要求;同时,为便于电梯无纸化维保工作开展,明确了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场监管局、检验机构、维保单位、使用单位等责任主体的工作职责。
(二)明确开展无纸化维保主要内容
一是实施维保单位信息管理,二是开展电梯无纸化维保。实施维保单位信息管理是开展电梯无纸化维保的前提,以此构建湘潭市市电梯维保单位动态库和维保作业人员动态库。
(三)制定开展无纸化维保工作系统的使用规范(试行)
对采用湘潭市电梯智慧维保平台开展无纸化维保工作方式分别制定了明确的工作程序,便于维保单位做好无纸化维保工作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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