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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 《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湘潭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湘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4-08-20 17:21 【字体:

  一、问: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4〕1号)“…集体建设用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具体补偿标准,由各市州人民政府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资源禀赋、区位条件等因素及时更新,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近3年来,我市重要经济指标均有所上涨,为保障被征地群众利益、长远生计有保障,我市集体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亟需进行更新调整。

  二、问: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次修正,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国务院令第743号,第三次修正,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三)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22年1月19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四)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4〕1号);

  (五)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征收农用地补偿区片空间范围的通知》(湘自资发〔2024〕7号)。

  三、相关政策解答

  (一)征地补偿标准由包含哪几项?各占多少比例?

  答: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

  (二)征收国有农用地如何补偿?

  答:因非农建设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等国有土地的,参照《通知》标准执行。

  (三)如何调整地类系数确定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征地补偿标准?

  答:以水田地类为系数1,通过调整系数确定各地类的补偿标准,如:征收旱地的,按系数1的0.83倍执行;征收园地、林地的,按系数1的0.67倍执行;征收未利用地的,按系数1的0.5倍执行;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系数1的1.68倍执行;征收“恢复属性”地类,按系数1的0.8倍执行。征收其他农用地的,按旱地标准执行。

  (四)什么叫“恢复属性”地类?

  答:恢复属性”地类是指因农业结构调整等原因,将耕地改为园地、林地、草地和坑塘水面等非耕地,且耕作层未被破坏,经国土调查认定可通过清理和工程措施恢复为耕地的土地。

  (五)集体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是多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如何确定补偿标准?

  答:集体建设用地结合农用地区片划分,其具体补偿标准:雨湖区、岳塘区行政区域内全部划分为Ⅰ区为98853元/亩;湘潭县Ⅰ区为78269元/亩,Ⅱ区为70052元/亩;湘乡市Ⅰ区为76858元/亩,Ⅱ区为65902元/亩;韶山市全部划分为Ⅰ区为76858元/亩。征收涉及已依法通过出让、出租、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有偿取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并已登记发证的,采用市场评估方式确定补偿价格。

  (六)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依据是什么?

  答: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在《湘潭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潭政发〔2020〕9号)中有明确规定执行。如遇市人民政府调整补偿标准,按新标准执行。

  (七)县市区的区片划分范围及范围描述的依据是什么?

  答:按照湘政发〔2024〕1号文规定,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关于调整征收农用地补偿区片空间范围的通知》(湘自资发〔2024〕7号),明确了我市征收农用地补偿区片空间范围及具体乡镇(街道)、村(社区),其中:湘潭市城区(包括雨湖区和岳塘区行政区域)全部划分为Ⅰ区;湘潭县和湘乡市分别按划分为Ⅰ区和Ⅱ区;韶山市由原划分两个片区调整为Ⅰ区。

  (八)征地补偿地类确认的依据是什么?

  答:征收集体土地地类是来源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自然资源局)所属测绘机构按全国国土调查数据成果出具的《项目勘测定界报告》中的土地分类表为依据,并通过拟征地前期调查时予以确认。

  (九)本《通知》补偿标准从什么时候开始施行?如何做好新老政策衔接工作?

  答:为确保了我市执行新征地补偿标准与湘政发〔2024〕1号文规定的时间保持一致,本《通知》各项补偿标准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2024年1月1日前,已发布征收土地公告的,可以继续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2024年1月1日前已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但未发布征收土地公告的,按本《通知》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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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市优化人居环境事务中心 责任编辑:欧阳予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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