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制订背景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 33 条规定:“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自然资源部印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湖南省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2〕23 号),要求各地依法做好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定期确定和更新。
二、问:基准地价定义?
答: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基准地价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可建设用地范围内,对平均开发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区域的建设用地,按照商服、住宅、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并由政府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法定最高使用年期土地权利的区域平均价格。
三、问:主要成果主要内容?
答:1、评估范围
本次湘潭市市本级城镇基准地价评估范围为主城区和乡镇规划城镇开发边界范围,总面积约433.93平方公里。
2、土地定级
根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市区常住人口五十万以上的城市,应进行综合定级和分类定级。考虑湘潭市城区定级范围面积,商服、住宅、工矿和仓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用地等各类用地的分布特点,本轮湘潭市土地定级采用综合定级和分类定级。其中商服、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用地土地级别划分为六个级别,工矿和仓储用地划分为五个级别。乡镇各用途均划分两个级别。
3、基准地价评估的内涵界定
1.土地用途:分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矿和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五大类。
2.权利状况:出让土地使用权。
3.使用年期: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矿和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等均为50年。
4.开发程度:城区达到“六通一平”(红线外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通燃气及红线内场地平整),乡镇达到“五通一平”(红线外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及红线内场地平整)。
5.估价期日:2024年1月1日。
四、问:成果应用有哪些?
答:1、运用基准地价成果确定土地出让底价。
2、调整土地使用条件,发生土地增值需补缴地价款。
3、运用基准地价成果,为房地产征收税费提供参考。
4、运用基准地价成果,制订行之有效的地价管理政策,保证土地资产的保值与增值。
5、科学合理利用成果制定相关管理措施,促进不动产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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