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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 关于《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规则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湘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4-09-02 16:05 【字体:

  一、问:文件的起草背景?

  答:为了加强和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工作程序和要求,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优势和作用,巩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成果,根据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专题会议的安排部署,要求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体系,坚持全领域覆盖、全层级管理,优化“选聘、使用、管理、考评”配套制度。

  二、问:文件的政策依据有哪些?

  答: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30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10号修改)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

  三、问:文件的主要内容?

  答:《管理规则》分六章,共45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聘任管理、工作程序、监督管理、责任追究、附则”共六方面。

  在《管理规则》“总则”中,对适用范围、工作原则、队伍建设、职责职能、经费保障等作了总体要求。

  在政府法律顾问“选”方面,《管理规则》明确了政府法律顾问分为专职法律顾问和兼职法律顾问;明确了专职和兼职法律顾问任职条件和选聘方式和选聘程序;各单位聘任兼职法律顾问由聘任单位和同级司法局同步向社会发布选聘公告;通过组建政府法律顾问团、购买常年法律服务和专项法律服务三种方式选聘兼职法律顾问;对采购法律服务中防止串标、抬价、恶意低价竞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规范;明确市司法局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制发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在政府法律顾问“用”方面,《管理规则》明确了法律顾问工作机构和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程序。明确了工作机构和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法律事务的交办、受理、处理、工作方式、意见反馈、工作存档等程序。

  在政府法律顾问“管”、“评”方面,《管理规则》明确了政府法律顾问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以及解聘的情形;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备案管理制度、年度工作报告等制度;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价机制、交流培训等机制;规定了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本地本单位法律顾问制度实施的第一责任人,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法律顾问等未履行有关法律顾问工作职责的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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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欧阳予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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