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7日,湘潭市交通运输局印发了《湘潭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以下简称《守则》),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守则》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2019年4月23日,经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加快推进长株潭一体化“三干两轨”项目建设,正式启动长株潭城际轨道交通西环线项目建设,历时四年,长株潭城际轨道交通西环线一期工程(以下简称“西环线”)于2023年6月28日开通初期运营。西环线全长17.29km,设站8座,其中湘潭境内线路长7.23km,设站3座,分别是湘潭北,船形山,黄家湾。因西环线与长沙轨道交通3号线贯通运营,对乘客的行为引导规范两市需协调一致,长沙市轨道交通管理部门于今年7月已修订出台新的乘客守则。考虑到长沙市出台的守则只适用于长沙境内,为加强乘车行为的规范管理,防止出现管理漏洞,加快制定适用于湘潭境内轨道交通的乘客守则十分必要。
为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和轨道交通运营秩序,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创造安全、舒适的乘车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国办发〔2018〕13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15号),在参考其他省市已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本《守则》。
二、《守则》的政策依据有哪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国办发〔2018〕13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15号)等文件。
三、《守则》的主要内容有些什么?
《守则》在票务管理、携带物品、安全检查、乘车秩序上进行了明确,并明确禁止影响轨道交通安全运营、运营秩序和环境卫生的一系列行为。
(一)明确了儿童免费乘车优惠政策。守则规定14周岁以下儿童凭有效证件可免费乘车,身高1.3米(含)以下儿童须在成年人监护陪同下乘车。
(二)对携带行李进站,对重量、尺寸的相关要求。乘客携带的物品重量不得超过30公斤,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1.8米。超过标准要求的物品,一律不得携带进站乘车。
(三)对携带动物,以及气球、自行车、电动滑板车搭乘地铁的相关要求。除导盲犬和正在执行公务的军警犬等国家规定的具有特殊功用的活体动物外(导盲犬应当配有导盲犬证并佩戴导盲鞍,特殊功用的活体动物应佩戴防止伤人的护具),其他动物不可以携带进站乘车。充气气球、带压容器、非折叠自行车以及电动滑板车(含电动折叠滑板车)、电动自行车(含电动折叠自行车)、电动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等各类电动车(电动轮椅除外)都不能带上地铁。
(四)乘客配合安检的相关要求。规定乘客应配合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并配合公安机关和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对可疑物品进行开包检查。
(五)搭乘电梯需要注意的事项。搭乘电扶梯时注意站好扶稳,不要倚靠扶梯侧壁,不要在扶梯上逆行、推挤、打闹。禁止使用自动扶梯运送大件物品,行动不便的乘客,或使用轮椅、手推车、婴儿车以及携带大件行李的乘客,应乘坐无障碍电梯。
(六)明令禁止相关影响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行为。对影响运营安全、扰乱运营秩序及不文明乘车行为内容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多项禁止行为。禁止穿戴涉邪、涉恐、涉黄、涉非法宗教宣传和有违公序良俗内容的服饰、徽章、器物、标识、标志及标语等。禁止强行上、下列车及强拉、敲打站台门及车门或者阻挠其开关等行为。禁止在车站或者列车内乞讨、卖艺、派发传单(广告),或擅自从事销售活动或者招揽搬运物品。禁止在车站、列车内大声喧哗或者弹奏乐器、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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