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一:排队轮候制度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湘潭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排队轮候制度》(以下简称排队轮候制度)是湘潭市烟草专卖局为规范实施《湘潭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潭烟法〔2022〕10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增强公信力,优化政务服务水平而设立的一项进一步依法规范化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制度。本质上而言,排队轮候制度就是针对广大群众最关心、基层证件工作人员反映最多的网格饱和值、办证数量大、排队轮候顺序无法知晓等问题制定的。其最终目的就是让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全过程更科学化、规范化。
常见问题二:排队轮候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制度》共六章十八条及4个附件。
(一)第一章 总则。第一至第三条,规定了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目的、适用范围以及制定《制度》规定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并对有关术语进行解释说明。
(二)第二章 实施机关。第四至第五条,规定了《制度》实施机关、申请对象的受理范围。
(三)第三章 信息公开。第六至第七条,明确《制度》相关信息的公示内容、公示方式、公示地点以及咨询投诉举报的渠道。
(四)第四章 办理流程。第八至第十二条,《制度》的核心内容,根据《湘潭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潭烟法〔2022〕10号),一是明确具备排队轮候资格所有条件;二是明确申请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三是明确申请过程中出现变更、取消、作废等情形。
(五)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十三至第十五条,明确《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申请主体与发证机关工作人员的处罚情形。
(六)第六章 附则。第十六至第十八条,明确《制度》解释主体、实施时间。
(七)附件。附件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排队轮候告知书》,主要是说明申请轮候的情形、申请轮候的注意事项、提交排队轮候申请的方式;附件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排队轮候申请书》,主要是说明申请主体各项信息内容;附件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排队轮候登记信息变更申请书》,主要是说明申请主体变更各项信息内容的事项;附件四《退出本轮排队轮候申请书》主要是说明申请主体各项信息内容及真实的意思表示。
常见问题三:什么样的新办申请适用于排队轮候制度呢?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答:自2024年12月28日起,所有湖南省湘潭市辖区内申请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且受到《湘潭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潭烟法〔2022〕10号)第七条规定的饱和单元数量限制的申请都适用于排队轮候制度。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新办申请后,当申请人因所在网格单元饱和,不再核发新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而被所在地烟草专卖局下达不予许可决定书后,申请人就可以依据排队轮候制度向所在地烟草专卖局提出排队轮候申请。如后续申请人所在网格出现空缺余量可以办证,所在地烟草专卖局会根据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依次通知申请人进行正常的新办流程。
常见问题四:这个排队轮候制度是否意味着办理烟草证的条件放宽了?
答:并不是。排队轮候制度只是让整个办理烟草证的过程更规范化了。如申请人不满足办理烟草证的准入条件,例如经营场所周围50米范围内不能存在中小学、幼儿园或针对未成年人设立的培训机构等,则所在地烟草专卖局依旧不予增设新的零售点。只有申请人首先满足了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条件,所在地烟草专卖局才会受理您的排队轮候申请。
常见问题五:为什么有的店铺在申请新办烟草证的时候,没有进入排队轮候系统而是直接办理呢?
答:依据《湘潭市烟草制品合理布局规定》(潭烟法〔2022〕10号)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办理条件适当放宽,不受间距和市场单元饱和数量限制:
(一)经营场所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500平方米以上的超市;
(二)经营场所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烟酒店、便利店;
排队轮候制度是针对所在网格单元饱和的零售户设立的规范化制度,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的新办申请不受市场单元饱和数量限制,自然无需进入排队轮候系统。
常见问题六:排队轮候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答:不需要额外准备资料,您只需携带办理烟草证所需的材料(经营者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门面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公司带公章)到湘潭市民之家北栋三楼C区310号烟草窗口正常申请新办烟草证即可。后续会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到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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