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该方案的制定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教育焦虑,结合湘潭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该方案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答:坚持四大原则:
1.育人为本;
2.依法依规;
3.属地管理;
4.公平公正。
三、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招生办法有何区别?
答:
1.公办学校:按照“划片招生、网上报名、免试就近入学”原则进行。
2.民办学校:按照“属地管理、网上报名、超员摇号、免试入学”原则开展招生。
四、随迁子女和特殊儿童如何入学?
答:方案明确保障随迁子女和特殊儿童平等入学权益,具体入学条件及流程按招生工作方案执行,确保其依法享有同等教育机会。
五、招生工作中对主体责任和纪律有哪些要求?
答:方案提出四项工作要求:
1.压实主体责任;
2.加强政策宣传;
3.严肃纪律要求;
4.严格执纪问责。
六、招生流程中是否涉及网上报名?
答:是。公办和民办学校均实行“网上报名”,确保招生工作公开透明、便捷高效。
七、方案对控辍保学和学籍管理有何规定?
答:方案要求严格落实控辍保学责任,规范学籍管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来 源:湘潭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欧阳予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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