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为什么要实行湘潭市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服务?
答:实行湘潭市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服务是建立健全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分散”照料服务体系的重要一环;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的具体行动;是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和2025年政府工作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是补齐困难重度残疾人全年龄段关爱服务体系的重要福利制度;是解除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照护困难、提升困难重度残疾人生活品质的现实需要。
2.问: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包含哪些服务?
答:参照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提供基本的生活和照料护理等相关服务,包括食、住、个人卫生护理、基本康复等日常生活照料服务。
3.问:困难重度残疾人申请集中照护的条件是什么?
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享受集中照护服务。
①16-59周岁,具有湘潭市户籍;
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肢体、智力残疾人(含多重残疾人);
③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④自理能力为失能,家庭欠缺照护能力;
⑤无暴力倾向、无传染病、无精神疾病,以及其他不适宜集中照护的情形;
⑥本人自愿申请入住集中照护机构并按协议缴纳费用。
4.问: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机构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答:原则上参照各县市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及全护理照料标准之和确定。集中照护对象按月缴纳集中照护费用,入住机构期间产生的护理用品(如纸尿裤、护理垫等)、医疗等费用由本人按政策承担。
5.问:困难重度残疾人入住集中照护机构能享受的财政补助金额是多少?
答:对享受单人保待遇的困难重度残疾人补助500元/月,对整户纳入低保待遇的困难重度残疾人补助800元/月。
入住满30日后,凭缴费凭证向县级残联申领补助金,补助金从入住机构当月起计算核发。
6.问:申请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的流程是什么?要准备哪些资料?如果被驳回有没有申诉渠道?
答:①申请。残疾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残疾人由其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湘潭市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申请审批表》(出具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及残疾人证原件、低保证明。
②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核对其低保、残疾类别等级等信息,据实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县级残联和民政部门复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由县级残联、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公示。
③入住。审核通过的困难重度残疾人自愿选择当地政府确定的集中照护机构入住。
对不符合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告知申请人或者其监护人并说明理由。
7.问:入住集中照护机构能否让残疾人安心、家属放心?
答:民政商残联,依托现有的福利院、敬老院等公办机构,以及已建成的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中心或者寄宿制集中托养机构(3A等级以上)选定首批集中照护机构。后续根据需求,会按程序适当增加承接机构的数量。选定的集中照护机构全部符合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无障碍环境建设等相关要求,配备了具有照护能力的工作人员,且与周边就近的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方便照护对象生病时及时送医。集中照护机构的服务、饮食、卫生、消防安全等各方面都会受到行业部门的监管。民政、财政、残联等部门会定期对集中照护机构的服务质效、困难重残人员权益维护、安全生产、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并建立照护机构动态调整机制,连续两年评为一般等次的,将取消集中照护承接资格,确保残疾人住得安全,住得舒心,家属放心。
8.问:困难重度残疾人入住了集中照护机构后,所属县市区残联、乡镇(街道)及其家庭应履行哪些责任?
答:入住集中照护机构后,残疾人和集中照护机构、乡镇/街道及县级残联签订四方协议。照护对象的监护人应及时按月缴纳照护费用并定期探望照护对象,不能把照护对象送到集中照护机构后就不管不问,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象所在的乡镇(街道)应协助机构做好对象入住管理,督促其家属及时缴纳费用,给予精神上的关怀或物质上的帮助。所属县市区残联应定期到机构探望照护对象,广泛发动志愿服务组织到照护机构开展志愿服务,营造扶残助残的浓厚氛围;对于照护对象提出的投诉或建议,督促照护机构及时响应并整改。
9.问:我市集中照护服务机构有哪些?
答:我市确定的首批集中照护机构现有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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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县市区 |
机构名称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1 |
雨湖区 |
雨湖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
湘潭市雨湖区潭邵路290号 |
18973228772 |
|
2 |
雨湖区 |
雨湖区残疾人关爱服务中心(江麓医院) |
湘潭市雨湖区解放北路4号 |
13786288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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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岳塘区 |
岳塘区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中心 |
湘潭市岳塘区昭山镇白鹤村回水坳(原昭山镇敬老院) |
19873223955 |
|
4 |
湘潭县 |
湘潭县社会福利中心 |
湘潭县易俗河镇390号 |
15073213117 |
|
5 |
湘乡市 |
湘乡市困难重度残疾人照护中心 |
湘乡市拥军路与桑梅东路交叉口处 |
15507323068 |
|
6 |
韶山市 |
韶山市博爱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 |
韶山市清溪镇永义村(原永义乡政府) |
18073265301 |
|
7 |
湘潭市 |
湘潭市社会福利院 |
湘潭市岳塘区板塘铺板马路3号 |
15873286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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