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此文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规范管理湘潭市人民政府对外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市政府协议”),巩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成果,防范化解市政府协议法律风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2年,市政府组织对园区、平台公司合同进行专项清查并复盘近年来市政府协议纠纷案件,发现市政府协议在权责错位、履行失控、监管散乱、国资流失、债务滋生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同时,2015年施行的《湘潭市政府协议管理办法》(潭政办发〔2015〕72号)已于2020年到期失效,故制订《湘潭市人民政府对外合作协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问:此文件出台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及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协议办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制订。
三、问:此文件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管理办法》共六章三十九条,系统构建了市政府协议从形成到终结的全过程管理体系,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总则:明确制定目的、适用范围、管理原则及职责分工等。
协议起草:规定承办单位在协议起草阶段的职责,包括对协议相对方的资信调查、协议文本的规范性要求、相关部门意见征求程序以及优先使用示范文本等内容。
协议审查:建立多部门联合审查机制,明确市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司法局等部门的审查职责、审查时限与方式,强调协议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不得提请签订。
协议签订和履行:规范协议的审议决策、签订程序及禁止性行为,强化协议履行过程中的风险监测与报告机制,明确纠纷处理路径以及协议材料的归档要求。
保障措施:提出建立协议纠纷集中评查和反向审视机制,健全协议信息化管理机制,加强人员队伍能力建设,并明确相关责任追究情形。
附则:明确参照执行范围、实施日期及有效期。
四、问:《管理办法》的实施将有什么意义?
答:《管理办法》突出全过程闭环管理、风险源头防控和部门协同联动,其实施有利于提升市政府协议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强化风险防控,保障国有资产与财政资金安全,维护政府公信力,为全市各级机关开展协议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依据和行为指引。
五、问:《管理办法》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管理办法》自2026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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