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规范非学科类培训,使其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进一步减轻学生过重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出台了《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教监管〔2022〕4号),湖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出台了《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湘教发〔2022〕30号),省厅要求各市州出台相应实施细则。
由于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凸显,集中反映在资质不全、培训行为不规范、培训质量良莠不齐等方面,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工作,市教育局结合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情况,组织专家实地调研、论证,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基层教育主管部门和科技、文旅广体、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反复修订,最终联合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制定依据
(一)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通知》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
(二)文件。《通知》依据《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教监管〔2022〕4号),《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湘教发〔2022〕30号)等规范性文件。
(三)行业标准。《通知》中关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场地设施等标准参照了《湖南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湖南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办法》(湘教发〔2022〕30号)等行业标准。
三、主要内容
《通知》分别就把握总体要求、理顺管理体制、严格审批标准、规范审批流程、抓好政策衔接、规范培训行为、加强工作统筹七个方面进行了明确和要求。
制定了《湘潭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对机构设置的章程制度、组织管理、办学条件、从业人员、办学投入、教学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分支机构设立、一标否决等十个方面做出了规定和解释。
制定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项目分类参考》,对体育、文化艺术、科技和其他类校外培训项目提供了具体分类参考。
来 源: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陈力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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