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6282辆涉案车辆(详见“湘潭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操作方法:关注“湘潭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然后点击2026年1月19日“关于限期处理道路交通违法扣留车辆的公告”,即可查询车辆详细情况。)因涉及道路交通违法被湘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依法扣留,当事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车辆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且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车辆备案信息中的联系方式,通过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或者邮寄等方式通知当事人并告知其前来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现予以公告。请当事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以及车辆合法来源证明到车辆扣留单位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湘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扣留的车辆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车辆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特此公告。
湘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