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二十七项整改,按照《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湘办〔2023〕12号)文件要求,现对问题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城市污水管网改造重部署、轻督促,对任务完成情况只调度、不核实,发布的长沙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高达100.92%,前后两次向督察组报送的老旧污水管网改造数据存在明显出入,工作不严不实。“十三五”期间,全省老旧污水管网改造没有完成规划任务,其中株洲、湘潭2市分别仅完成9.8公里、5.9公里,任务完成率分别为7.3%、9.7%。株洲市主城区应完成152公里雨污合流制管网改造,但实际仅完成81.6公里。督察进驻期间,株洲市先后三次报送老旧污水管网改造数据,前后出入较大,均与实际情况存在明显差距,工作不严不实。督察核实发现,存在重复统计、一数两用问题,拆东墙补西墙,明显作假。
二、整改目标及整改措施
(一)整改目标
补齐“十三五”老旧污水管网和雨污合流制管网改造欠账;“十四五”期间,全省城镇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4000公里,污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提升,2025年设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
(二)整改措施
1.开展管网排查摸底。全面排查排水管网功能状况、混接错接及用户接入情况,基本摸清排水管网底数,2021年12月31日前,基本建成排水管网GIS系统,对排水管网实行数字化、账册化管理。
2.对《湖南省“十三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湘潭市完成情况进行评估,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湘潭市污水处理专项规划(2021—2035年)编制,2023年12月31日前,逐步补齐“十三五”期间管网改造欠账,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十四五”规划污水管网建设改造任务。
三、整改目标达成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一)整改目标达成情况
截止目前,全市已完成老旧污水管网和合流制管网改造81.6公里,补齐了“十三五”期间62公里的管网改造欠账;2021—2024年建设改造了污水收集管网269.5公里,完成了“十四五”规划250公里的污水管网建设改造任务。2024年市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89.46%。
(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2021年12月31日前,开展了市城区管网排查诊断,查明排水管网共计1595公里,建立了管网缺陷问题清单及排水管网GIS系统,委托专业技术单位对GIS系统开展运行维护,定期更新平台数据,对排水管网实行了数字化、账册化管理。
2.根据“十三五”期间县、市的改造任务,对县、市“十三五”期间管网改造欠账62公里任务进行了交办(市城区改造任务30公里,县城改造任务13公里,建制镇改造任务19公里),督促各责任主体单位按时限要求完成了整改任务。2022年—2023年,湘潭市共计补齐老旧管网改造81.6公里,其中市城区完成35.1公里,县城区完成17.7公里,建制镇完成28.8公里。2021年完成了湘潭市污水处理专项规划(2021-2035年)编制并经专家评审。“十四五”期间我市污水管网建设改造任务250公里,目前已完成269.5公里,其中市城区完成203.7公里,县城区完成65.8公里。
四、销号验收情况
根据工作要求,我市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自我验收,并于2025年10月30日通过了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发展改革委销号验收,现进行销号公示。
以上公示日期:2026年3月9日—2026年3月20日。
联系电话: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31—58262025
湘潭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