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十一项整改,按照《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湘办〔2023〕12号)文件要求,现对问题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湘潭市荷塘街道管网破损修复不及时,污水积存形成约8亩坑塘,经监测,氨氮浓度为24.4毫克/升,重度黑臭。
二、整改目标及整改措施
(一)整改目标
对破损的管网进行修复,消除荷塘街道坑塘黑臭水体。
(二)整改措施
1.开展排查整治。对督察指出的黑臭水坑周边江滨小区、滴水安置区管网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找准问题;对江滨小区进出口处破损污水截流井和滴水安置小区破损污水管网进行修复;对该黑臭水坑及沿线沟渠进行清淤。
2.加强长效管理。加强对全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的日常巡查管护及周边环境整治,确保各水体水质稳定达标。
三、整改目标达成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一)整改目标达成情况
按照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各项整改措施均已完成,经检测,水质氨氮值为0.38mg/L,溶解氧为10.17mg/L,水质合格,整改目标已达成。
(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开展了排查整治。对督察指出的黑臭水坑塘周边污水管网进行了全面排查,查明了2处污水来源,分别是江滨小区和滴水安置区。
2.修复了破损管网。对江滨小区进出口处破损污水截流井进行了修复,对滴水安置小区进行了雨污分流改造,共建设污水管网约235米,雨水管网约536米。
3.开展了坑塘清淤。对该黑臭水坑及沿线沟渠进行清淤,共清理淤泥约8700立方。
4.加强了长效管理。加强了全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的日常巡查管护及周边环境整治,委托专业队伍开展了网格化巡查,确保各水体水质稳定达标。
四、销号验收情况
根据工作要求,我市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自我验收,并于2025年10月30日通过了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销号验收,现进行销号公示。
以上公示日期:2026年3月9日—2026年3月20日。
联系电话: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31—58262025
湘潭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