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22年,湘潭市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4.6%,规工增加值增长7.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9%,社销零总额增长2.5%,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18.9%,新增城镇就业48480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4.8%。
(一)抓高效统筹,全力稳住经济大盘。积极对接政策,制定实施《湘潭市落实“1+8+8”稳增长促发展一揽子政策措施行动方案》及19项接续政策措施承接落实工作任务清单。全力争资争项,全市争取各类资金252.5亿元,目标完成率103.72%。精准助企纾困,“心连心走基层、面对面解难题”等系列“组合拳”取得成效,增值税留抵退税规模达到34亿元以上,精准解决企业难题8688个、经济社会基本面持续向好。
(二)抓转型升级,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园区亩均效益提升,创新“产业规划+专业园区+综合服务”发展模式,启动湘潭新能源汽车产业城等专业示范园区建设。主特产业稳步发展,完成湘钢提质增效等7个省级重大产业支撑项目投资47.67亿元、投资完成率136.2%。新认定国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9家,新增单项冠军产品企业4家。湖南裕能挂牌上市。“两业”融合深入推进,全年新增规上服务业企业59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长15.3%。
(三)抓示范引领,有效需求不断激活。成立高规格“四区一地一圈一强”建设总指挥部及16个项目协调指挥部,全市25个省重点项目、376个市重点项目、350个重点产业项目分别完成投资145、739、675亿元,投资完成率分别为117%、119%、121%,三一风能叶片等一批重大产业项目投产达效,策划包装和推介发布万楼·青年码头文旅开发等第一批8个示范项目。消费需求持续恢复,出台促消费8条支持措施,开展“嗨够湘潭”2022年消费节活动,发放政府消费券2492万元。
(四)抓增效赋能,改革创新走深走实。长株潭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可望获国务院正式批复。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深化园区改革的工作方案》。林长制、粮食生产“统分结合”典型模式获得国省肯定推介。大力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一号工程”。湘潭市被列为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信易贷”服务三农试点城市和全省“信易贷”创新试点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八大工程”和26项重点指标任务有序推进,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93%,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达到750家,完成技术合同交易额260亿元以上。成功获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五)抓协调并进,“一圈一强”加快建设。市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事务中心正式挂牌运行。长株潭轨道交通西环线一期工程通车试运行。长株潭生产服务型物流枢纽(湘潭九华)铁路专用线纳入国家重点项目。城乡发展融合共进,85个老旧小区改造、45个黑臭水体治理“厂网一体化”项目开工建设,144公里老旧燃气管网新建改造,65万平方米城市区域提质绿化,湘潭县成功创建湘莲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成功承办举办2022中国红色旅游博览会等活动,全年引进“三类500强”企业(项目)24个,引进亿元以上产业项目151个。
(六)抓绿色转型,生态环境持续优化。组织编制《湘潭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长株潭首个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等项目并网发电。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率先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验收销号,“港口码头突出问题整改”入选全省正向激励“十大典型案例”。全市PM2.5浓度同比下降5.4%,地表水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断面比例100%。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建成运营。成功获批全国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城市、国家级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湖南省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试点城市。
(七)抓服务保障,民生福祉有效改善。制定实施《湘潭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成功入选全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实施“聚才湘潭价值莲城”十大人才行动,健全“引育用留”新机制促进人才强市获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通报表扬。落实强化企业招工服务20条措施,举办各类招聘会180场,来潭留潭应届毕业生1.3万人,新增就业5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5.5%以内。开展防返贫监测帮扶、脱贫群众持续稳定增收等集中排查行动,48个省重点产业帮扶项目惠及脱贫人口1.43万人。建成省级退役军人示范站286个,韶山乡退役军人服务站获评“全国百家红色退役军人服务站”。
(八)抓共享共治,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深入落实“新十条”化债措施,牢牢守住底线。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解决信访积案1009件,圆满完成党的二十大等重大会事期间信访维稳工作。严厉打击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韶山冲派出所、市公安局反恐怖支队分别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模范公安单位”“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称号。全力营造安全发展环境,抓紧抓实自建房、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风险排查整治,是全省唯一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事故和唯一未发生森林火灾的市州。粮食、能源、重要生活物资货足价稳。
二、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任务
(一)狠抓产业培育壮大,增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强力推进园区低效产能和闲置用地"盘活"。深化园区管理机构等方面改革。积极推进湘潭动力电池材料产业园暨循环经济产业园“十大专业示范园区”建设,争取1-2家园区获评省级先进“五好”园区。深入实施产业强市“千百十”工程,力争全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20家,新增国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0家以上。持续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支持“两业”融合试点企业主辅分离,力争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15%左右,新增入规企业60家以上。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鼓励产学研合作、校地企联动,支持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平台提质增效,力争高新技术企业总量突破8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1200家以上。
(二)持续扩大有效需求,构建高质量发展新支撑。坚持落实“四区一地一圈一强”项目建设指挥调度机制。以万楼·青年码头二期等“十大产业项目”为引领,全年计划实施重点项目500个左右,完成投资100亿元左右。激励社会资本参与探索片区规划运营等投资。健全政府性投资项目联审机制。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支持民间投资,确保全年民间投资占比保持在65%以上,高技术产业投资占比保持在20%以上。多措并举促进消费扩容,探索“政府+金融机构+商家”的模式投放消费券,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消费活动。对接落实扩大汽车消费政策措施。激活城乡消费新市场,鼓励绿色建材、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创新居民消费场景,强化电商产业链发展,推动传统商贸企业触网上线、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
(三)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注入高质量发展新活力。全面推动长株潭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授权事项落地落实。深入实施清查处置闲置国有资产资源资金专项行动,力争盘活国有“三资”70亿元。实施《积极创建普惠金融、产业金融、科创金融、绿色金融示范区的行动计划(2023-2025年)》。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广应用“潭信贷”平台,争创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推进实施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银行机构敢贷、愿贷。努力提高营商便利度,深化“一照多址”“一址多照”改革和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打通信息共享通道,推动企业开办所有环节“一件事”办理。推进水电气联合办理,深入推行“一网通办”“一站办理”,全面实现“刷脸”办电。着力抓好“标准地+承诺制”“交房即交证”等改革。编印《湘潭市民营企业支持政策手册(2023年版)》。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工作。
(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挖掘高质量发展新潜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决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254万亩以上、总产稳定在121.5万吨左右。推进“一县一园区六镇百村”示范创建。抓紧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持续壮大县域经济,支持湘潭县巩固提升“全国县域经济百强”综合实力,支持湘乡市跻身“全省县域经济十强”,支持韶山市争当全国红色文旅产业龙头标杆,打造共同富裕先行示范“韶山样本”。稳步推进城市更新,全面完成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规划编制,全年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2个、新开工城镇棚户区改造1273户。积极申报争取2023年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市。
(五)加快开放合作步伐,拓展高质量发展新空间。协同推进“一圈一强”建设,推进长株潭轨道交通西环线一期工程运营,继续推进沪昆高速醴娄扩容工程和长株潭生产服务型物流枢纽(湘潭九华)铁路专用线,协调推进长株潭融城干道路网、通用航空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联合创建长株潭国家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共同推动绿心中央公园、湘江科学城等战略性标志性工程建设。积极主动扩大开放,搭建平台组织各产业链开展产销对接、招商引资等活动,力争全市每条产业链引进1个10亿元以上的产业项目,招引8个以上的亿元项目,引进“三类500强”企业15家以上,外商直接投资6600万美元。着力打造现代物流省级分拨中心。抓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和冷链物流发展。着力推动湘潭站货场迁建及湘潭二级铁路物流园、“两桥两路”等枢纽通道建设取得突破。加快港口资源整合和港产城融合高质量发展,推进铁牛埠港区中心港公铁水多式联运项目建设。
(六)坚持降碳减污增效,擦亮高质量发展新底色。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全面落实“1+1+N”行动方案,积极探索碳汇交易。积极推进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企业、绿色工厂和绿色设计产品示范创建。进一步探索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项目优质安全高效开发建设推进机制。新建充电站10个、充电桩100个。强化环境保护治理,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力确保空气质量优良率、PM2.5年均浓度、重污染天数、重点建设用地等指标达到省定要求,全市国省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100%,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100%。完成中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和“洞庭清波”专项行动等问题整改销号。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健全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推动搭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信息化服务平台、渣土管理平台和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建设发展,加强报废汽车、旧家电、塑料废弃物、废旧纺织品等资源拆解回收利用和涉废污染防治。
(七)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共享高质量发展新成果。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做好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等服务保障工作,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积极争创新一届国省双拥模范城市。不断优化就业环境,推进大学生实训基地共建共享行动,构建高新园区、高校院所、高新技术企业、高层次人才“四高联动”机制。优化提升人才服务、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抓好根治欠薪工作和各项服务举措。有力有效治理中小学教师违规参与培训等违规问题。推进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大力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加快建设湖南省健康产业园核心区。积极争取湘潭(九华)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家区域医养结合中心、湖南省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布局落地。
(八)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强化高质量发展新保障。防控重点领域风险,实行债务管理实时监控,坚决杜绝“三保”风险事件发生。提升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推进新能源替代、集中供能、储能试点建设,确保民生、安全、发展用能。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实现“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目标。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渡过流行期。加快构建完善刑释人员再犯罪防范等防治综合治理体系,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发生。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积极争创“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加强寄递物流等新业态安全监管。守牢安全生产底线,聚焦自建房、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建立健全应对极端气候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的机制制度。持续深化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坚决防范自然灾害导致较大及以上人员伤亡,确保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