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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4303000001/2023-1245670 发文日期:2023-01-18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未知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统一登记号:XTCR-2023-02001 时 效 性:2028-01-18
文号:潭发改价费〔2023〕21号
关于调整湘潭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湘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3-01-18 16:29 【字体:

潭发改价费〔2023〕21号

各县市区发改局、财政局、教育局,各相关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公办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幼儿园、幼儿及家长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幼教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根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0〕659号)等有关规定以及成本调查结论,结合我市实际,参考周边地市价格,政府投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就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幼儿园收费项目全市统一为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住宿费、伙食费和代收费。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并实行最高限价管理。湘潭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和市属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最高限价标准详见附件1。

制定或调整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办园类型、办园条件、地区差异等实际情况提出意见,经市级发改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三部门共同报市级人民政府审定。

住宿费由公办幼儿园登记注册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发改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

公办幼儿园收取的伙食费,由幼儿园按实际成本支出情况制定收费标准。

二、公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按类定级收费,依据办园类型、办园条件、地区差异制定差别化收费标准。定级类型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参照省级示范园、市级示范园、县级示范园、标准园)进行确定,报市发改、市财政部门备案。

经省教育厅评选的省保育教育规范园可参照省级示范园收费标准收费,经市教育局评选的市保育教育规范园可参照市级示范园收费标准收费。

三、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根据幼儿园年生均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成本包括以下项目:教职工工资、津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固定资产折旧等正常办园支出。不包括灾害性损失、事故、经营性费用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四、各幼儿园保教费和市属公办幼儿园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在不超过最高限价的基础上,依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成本情况提出拟执行价格的申请,填报备案表(详见附件2),经公办幼儿园登记注册地发改、财政、教育部门同意后执行,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公办幼儿园伙食费实行价格备案管理,由幼儿园按实际成本支出情况制定收费标准,按行政隶属关系报当地发改部门备案,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一经备案,不得随意上调。

自收自支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在同等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基础上可以适当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30%。

五、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和伙食费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收费。幼儿入园后因故中途转园、退园或请假,要求退费的,保教费和住宿费按月计退,伙食费按周计退,各幼儿园应建立退费台账。

六、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长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园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伙食费、代收费应当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不以营利为目的),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在代收费中支出应当由幼儿园支付的任何费用。

七、本通知自2023年春季学期起执行。调整幼儿园保教费应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政策”原则。各地要切实做好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工作,确保不因家庭困难影响入园。

八、本通知未明确的其他具体事项,按照湘发改价费规〔2020〕659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一律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附件:

1.湘潭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和市属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最高限价标准

2.湘潭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备案表

 

 

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湘 潭 市 财 政 局

湘 潭 市 教 育 局

2023年1月18日


附件1

湘潭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和市属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最高限价标准

                    单位:元/生˙月

幼儿园等级

保教费

住宿费

(市属公办幼儿园)

省级示范园

700

260

市级示范园

600

230

县级示范园

500

200

标准园

450

180

 


附件2

                                       湘潭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备案表                                 

幼儿园基本情况及收费标准

地址:

办园许可证编号

 

等级

 

主管部门

 

开办时间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设计办班个数

 

实际办班个数

 

设计招收人数

 

实际招收人数

 

在职教师人数

 

其它员工数

 

保育人员数

 

离退休人数

 

固定资产总值(万元)

 

园舍面积M2

 

年度总收入(万元)

 

财政拨款(万元)

 

民政补贴(万元)

 

社会捐款(万元)

 

保教费收入(万元)

 

年支出总额(万元)

 

年生均成本(元)

 

现行收费标准

 

申报收费标准(元/生·月、期)

项目

许可性备案

监督性备案

保教费

住宿费

伙食费

备案收费标准

 

 

 

文件依据

 

 

 

教育部门意见

科(股)室经办人:

 

 

科(股)室负责人: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财政部门意见

科(股)室经办人:

 

 

科(股)室负责人: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发改部门意见

科(股)室经办人:

 

 

科(股)室负责人: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幼儿园年度成本支出(万元)

一、人员经费支出

 

8.招待费

 

1.基本工资

 

9.劳务费

 

2.补助工资及其他工资

 

10.工会经费

 

3.福利费

 

11.维修费

 

4.社会保障费

 

12.教学活动费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离退休费用

 

四、设备购置费

 

2.其他

 

五、成本支出合计

 

三、公用支出

 

六、预留发展教育基金

 

1.办公费

 

七、按规定提报的其他必须费用

 

2.印刷费

 

 

 

3.水电费

 

 

 

4.邮电费

 

 

 

5.交通费

 

 

 

6.差旅费

 

 

 

7.会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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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市发改委 责任编辑:陈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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