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规文件 > 文件库 > 部门文件 > 市直部门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引号:4303000001/2022-1007000 发文日期:2022-02-10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未知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统一登记号:XTCR-2022-02001 时 效 性:2023-02-10
文号:潭发改价费〔2022〕55号
关于2022年春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 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湘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2-02-11 15:29 【字体:

潭发改价费〔2022〕55号

各县市区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闻出版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全市教育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2年春季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收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和收费范围

(一)中小学校。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7〕771号)、《关于下达2022年春季中小学教材价格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2〕106号)、《关于公布中小学春季教辅材料指导价格目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20〕51号)、《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7〕668号)、《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潭教通〔2021〕108号)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明确我市2022年春季全市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含饭菜加热服务费或大米加工服务费),按规定代收作业本费、教辅材料费和课后服务费(见附件1)。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2.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按规定向学生代收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在坚持学生自愿原则的前提下,还可向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住宿费、伙食费、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校外活动费和课后服务费(见附件1)。 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3.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可按规定收取学费、书籍课本费、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还可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住宿费、伙食费、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校外活动费和课后服务费(见附件1、附件2)。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费用。课本费按《湘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湘潭市2022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科书目录>的通知》(潭教通〔2021〕116号)规定的品种和省发改委、省新闻出版局核定的2022年春季中小学教材价格执行(见附件3);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湘教通〔2017〕461号文件规定,免费发放教科书。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湘财教〔2016〕66号)文件,对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免除学杂费。与教材配套的磁带、光盘,可由学生自愿选择购买。

4.中等职业学校(包括职业高中、普通中专和职业中专学校)。学费按《关于进一步完善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646号)文件规定执行(见附件2)。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按财科教〔2019〕19号、湘发改价费规〔2021〕646号等文件执行,即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享受免学费的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专科的中职阶段)对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学生不能收取高于补助标准的学费差额部分。中职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各学校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可为学生参保提供便利。

(二)幼儿园。按照湘发改价费〔2017〕771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0〕659号)、《关于印发〈湘潭市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潭发改价费〔2017〕347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幼儿园收费项目为保育教育费(简称“保教费”)、住宿费(仅限寄宿制幼儿园)、伙食费和代收费(代收费是指为方便幼儿教育、生活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包括床上用品费、园服费、外出活动费和体检费等)。除此之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书本费等任何其他费用。

(三)民办学校。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民办学历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457号)、湘发改价费〔2017〕771号规定执行。

1.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其注册登记的市或县级发改、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由学校据实收取(不以盈利为目的),报同级发改部门备案后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原则上与公办学校一致。

2.其他民办学校教育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应建立完善收费管理制度,按照发改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综合考虑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自主确定收费标准。调整收费标准时应充分征求学生及家长意见,并提前60天向学生及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每学年开学前需将经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的收费标准抄送注册登记地发改部门。

民办学校收费按学段实行“新生新政策,老生老办法”的收费管理原则。即分为幼儿园三年为一个学段,小学分一至三年级和四至六年级两个学段,即小学一年级、四年级可以按照新生新标准收费,初中、高中分别为一个学段。学生在校期间的收费分学期或学年缴纳,中小学不得跨学期收费,中职不得跨学年收费。民办中小学校需在开学时一次性收取所有费用。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不以盈利为目的)、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

民办学校学生同步、平等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其中免学杂费标准按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免费教科书种类和目录与公办学校一致。民办学校学生按公办学校“两免一补”标准减免,其中,普通小学减免325元/生·期,普通初中减免425元/生·期。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学费。见附件2。

(二)课本费。见附件3。

(三)作业本费。见附件1。

(四)教辅材料费。根据《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4〕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补充意见》(湘教发〔2017〕25号)、湘发改价费〔2020〕51号和《湘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湘潭市2022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教辅材料自愿征订推荐目录>的通知》(潭教通〔2022〕6号)等文件精神,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在严格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按照“一科一辅”和“限年级、限学科、限范围、限数量、限总额”的原则,为学生无偿提供统一代购服务;也可通过教辅材料发行单位的合法在线支付途径,在线上平台自愿征订和缴费。各年级学生每学期推荐选用的教辅材料总费用实行限额控制,未超过最高限额的,据实收取;超过最高限额的,按最高限额收取(见附件4)。面向中小学生公开发行的刊物,不得列入学生教辅材料,由学生自愿向新华书店和邮政机构订购。国家统编中小学语文教材配有“中小学语文示范诵读库”,供各地按需自愿购买,具体价格为:一年级8.00元(包含配套图书一册、光盘一张),二、三年级13.00元,四、五、六、七、八、九年级14.00元(二至九年级均包含配套图书一册、光盘两张)。与同步练习册配套使用的中学各年级单元测评卷和与中考辅导资料配套使用的中考总复习模拟试卷、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报告册》按照潭教通〔2022〕6号规定执行。

(五)相关课程用书。《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用书按照潭教通〔2021〕116号规定执行。

(六)住宿费。按照湘发改价费〔2017〕915号文件规定,坚持学生自愿原则,收费实行最高限额控制。城市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学校普通宿舍住宿费按不超过300元/生·期标准收取;自愿入住学校学生公寓的学生(城市义务教育学生、高中学生)住宿费,由市级发改、教育主管部门逐校审核。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公办、民办)寄宿生减免150元/生·期。

(七)伙食费。按“保本不赢利”原则确定,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每月定期公布伙食费收支情况(见附件1)。农村学校只提供自带饭菜加热(或大米加工)服务的,可收取不超过50元/生·期的饭菜加热(或大米加工)服务费。同时,各县市区按程序和要求自主核定其区域范围内公办中小学校学生伙食费标准。湘潭高新区、湘潭经开区2个园区的公办中小学校学生伙食费标准由市发改委核定,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早餐不超过3.5元/生·餐,中、晚餐不超过7元/生·餐;农村高中和城市中小学校早餐不超过4元/生·餐,中、晚餐不超过8元/生·餐的标准执行。中央厨房或者校外供餐企业为学生进行“校外集中配送供餐”收费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236号)规定纳入学校代收费管理。

(八)校服费。坚持学生自愿购买原则,实行限价管理。城市中小学校组织学生自愿购买校服要严格控制校服数量,并保持校服款式相对稳定,毕业学年不建议购买校服(见附件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收取校服费。

(九)就餐卡补办费。首次办理就餐卡免费。补办就餐卡按不超过10元/卡的标准收取。

(十)校外活动费(指郊游、看电影、参观展览)。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校外活动时,属学生个人消费且须由学校统一支付的,可按次向学生据实收取,事后及时公布。不得按月或学期预收。

(十一)课后服务费。严格按照潭教通〔2021〕108号文件规定的具体标准,收取相关费用,开展课后服务(见附件1)。

(十二)幼儿园收费。

1.公办幼儿园收费。保教费最高收费标准为:省级示范园  600元/生·月,市级示范园500元/生·月,县级示范园400元/生·月,标准园350元/生·月。制定或调整幼儿园住宿费标准,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当地发改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幼儿园收取的伙食费,由幼儿园按实际成本支出情况制定收费标准,报当地发改部门备案。

2.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可由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合同约定等方式确定最高收费标准。保教费依据《关于2020年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结果的通知》(潭教通〔2020〕36号)和《关于发布2021年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结果的通知》(潭教通〔2021〕87号)文件规定,最高不超过1000元/生·月;伙食费由幼儿园按实际成本支出情况制定收费标准,报当地发改部门备案。

三、教育收费财务管理及退费政策

学费、住宿费、课后服务费等应入缴非税专户。伙食费等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独立核算。代收费资金要在往来款中进行核算,及时结算,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各学校严格按照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票据管理规定向缴费人开具专门票据。纳入非税管理的收费项目,如学费、住宿费、课后服务费等,由学校开具非税票据;代收费项目,如课本费、教辅材料费、校服费等,由收款单位向学校开具税务票据,学校向学生开具财政往来票据并公示税务票据;其它项目,如伙食费等,由学校开具财政往来票据。对困难学生收费减免应履行相关手续和程序,资料由学校财务部门存档,以备核查和审计。

除校外活动费按次据实收取、伙食费按月或学期收取外,各学校应在开学时一次性收取所有其他费用,在本学期结束时落实退费政策。

(一)中小学校。学生入学后因故退学、转学或请假的,除已终结商品买卖和劳务服务关系的代收费项目外,其它收费由学校实行按月退费(学年按10个月计算)。中途转入的学生,按实际在校月数和应分摊的收费标准收费。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收费。

(二)幼儿园。幼儿入园后因故中途转园、退园或请假,要求退费的,保教费和住宿费按月计退,伙食费按周计退。

四、纪律要求

(一)严格执行政策。教育收费管理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全市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事关广大学生及其家长的切身利益,各地各类学校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省、市各项教育收费政策和规定。规范中小学校、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禁中小学校将国家和本地区课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如讲义资料、试卷、押金、报刊杂志、电子阅览、图书馆查询、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饮奶、洗衣机、商业保险、校园安全保卫、军训(含军训期间的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等费用。 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学校退费政策,严禁收取补课费、智慧校园卡费等自立项目的收费,严禁擅自提高标准收费,严禁扩大范围收费,严禁使用非法票据收费。

(二)严守收费底线。各校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确保进城务工农民工的子女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待遇;要进一步健全“精准助学”工作机制,确保国家规定的免学费、免书籍课本费、免教辅材料费等政策落实到位,确保中小学不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缴不起费用而辍学的现象。

(三)严肃监督问责。各级发改、教育、财政、市场监督管理、新闻出版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履行教育收费政策监管职责,坚决制止教育择校乱收费,加大力度治理教辅材料散滥和补课乱收费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关注,认真督促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各项政策。对学校和有关单位不按国家、省、市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的,一经发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切实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减轻人民群众不合理的负担。

附件:1.2022年春季中小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表

2.2022年春季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学费标准表

3.2022年春季普通高中课本价格表

4.2022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目录

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湘潭市教育局

湘潭市财政局          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湘潭市新闻出版局

2022年2月10日


附件1

2022年春季中小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表

单位:元/生·期

         项目

标准

年级

作业本费

住宿费

伙食费

校服费

课后服务费

农村

城市

课堂作业本

同步教学实践训练

小学

一年级

7

7

4

普通宿舍住宿费按不超过300元/生·期的标准收取,学生公寓住宿费由当地发改、教育主管部门逐校审批核定。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早餐不超过3.5元/生·餐,中、晚餐不超过7元/生·餐;农村高中和城市中小学校早餐不超过4元/生·餐,中、晚餐不超过8元/生·餐。湘潭高新区、湘潭经开区2个园区公办中小学校学生伙食费标准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具体收费标准按现行标准执行。各县市区按程序和要求核定其区域范围内公办中小学校学生伙食费标准。

小学生校服(不含冬季校服)不超过60元/套;初中生校服(不含冬季校服)不超过65元/套;高中生校服(不含冬季校服)不超过70元/套。小学生和中学生冬季校服分别按最高限价110元/套和120元/套。

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4元/课时,全市普通高中和城区义务教育阶段的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5元/课时,每天的课后服务按不超过2课时收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800元/期·生,全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的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1000元/期·生,普通高中学校的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1200元/期·生。

二年级

7

7

4

三年级

10

10

4

四年级

10

10

五年级

10

10

六年级

10

10

初中

一年级

15

15

二年级

15

15

三年级

15

15

注:1.与教材配套的光盘,一至六年级每套7元,七、八年级每套13元,九年级每套20元,可由学生自愿选择购买。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收取住宿费和校服费。

附件2

2022年春季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学费标准表

普通高中(单位:元/生·期)

中职学校(单位:元/生·年)

年级

一、学费部分

二、代收费与服务性收费部分

专业分类

学费标准

备注

文、农、林、师范类

1900

省示范性高中

其他高中

必定课本费

作业本费

住宿费

经、法、教、管及其他

2000

一年级

1000

800

280.82

按实收取

普通宿舍住宿费按不超过300元/生·期的标准收取,学生公寓住宿费由当地发改、教育主管部门逐校审批核定。

工科、卫生、体育、服装、旅游、美容等应用技术类

2800

二年级

1000

800

根据所选课本据实收取

艺术类

表演、美术专业

5000

师范生2800

其他专业

3300

师范生2300

三年级

1000

800

医药、公安类

3000

注:1.经省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特色教育学校参照执行省级示范性高中收费政策;2.不符合国家和省免学费政策的学生执行以上收费标准,符合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的学生免收学费。公办学校,不得收取高于补助标准的学费差额部分;民办学校,可以收取高于补助标准的学费差额部分。3.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可上浮20%;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可上浮15%。同时具备国家级和省级重点资格的,不得重复上浮。

附件3

2022年春季普通高中课本价格表

单位:元/生·期

年级

定价

科目

思想

政治

语文

(含数字音像材料)

英语

(含数字音像材料)

数学

物理

化学

历史

生物

地理

一年级

必修3

必修下册

必修3

(A版)必修2

必修3

必修2

必修下

必修2

必修2

图册必修2

9.54

30.85

25.19

20.55

11.03

11.2

12.58

10.75

10.83

5.31

二年级

选必修2

选必修3

选必修下

选必修3

选必修4

选必修3

选必修3

选必修2

选必修3

选必修3

选必修3

选必修3

图    册

选必修3

8.71

10.09

27.54

25.19

25.19

11.87

11.03

9.52

12.60

8.15

10.19

9.99

5.31

年级

定价

科目

信息技术

通用技术

音乐

美术

合计

一年级

必修2

选必修3

必修2

选必修8

选必修9

选必修10

选必修11

必修3

必修4

选必修2

选必修3

选必修2

选必修3

选必修6

280.82

10.09

8.98

10.78

8.02

6.63

9.67

6.63

10.83

11.95

10.27

5.79

13.44

8.21

11.7

二年级

-

选必修5

选必修7

必修6

选必修4

-

根据所选课本

据实收取

-

7.99

7.45

9.99

9.15

-

注:1.依据湘发改价费规〔2022〕106号文件规定,高中语文、英语教材均含数字音像材料,高中语文、英语数字音像材料分别为18元、15元。2.高一、高二年级必修教材均配CD,每盘5元,其中高一12盘,高二8盘,由学生自愿选择购买。3.高一俄语必修三:9.30元,高一日语必修三:6.65元;高二俄语选必修三:8.25元,高二俄语选必修四:8.00元,高二日语选必修二:11.70元。


附件4

2022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目录

年级

品  名

编写依据

出版单位

最高指导价(元)

能力培养与测试(语文)

人教

人民教育

出版社

9.27

能力培养与测试(数学)

人教

9.27

能力培养与测试(道德与法治)

人教

6.56

同步·实践·评价—课程基础训练(英语)

湘少

湖南少儿

出版社

10.54

同步·实践·评价—课程基础训练(科学)

湘科技

10.54

暑假生活

18.05

限价:70                            小计:64.23

能力培养与测试(语文)

人教

人民教育

出版社

9.27

能力培养与测试(数学)

人教

9.95

能力培养与测试(道德与法治)

人教

7.24

同步·实践·评价—课程基础训练(英语)

湘少

湖南少儿

出版社

10.54

同步·实践·评价—课程基础训练(科学)

湘科技

10.54

暑假生活

18.05

限价:70                            小计:65.59

能力培养与测试(语文)

人教

人民教育

出版社

9.27

能力培养与测试(数学)

人教

9.95

能力培养与测试(道德与法治)

人教

6.56

同步·实践·评价—课程基础训练(英语)

湘少

湖南少儿

出版社

10.54

同步·实践·评价—课程基础训练(科学)

湘科技

10.54

暑假生活

18.05

限价:70                            小计:64.91

能力培养与测试(语文)

人教

人民教育

出版社

9.27

能力培养与测试(数学)

人教

9.27

能力培养与测试(道德与法治)

人教

7.24

同步·实践·评价—课程基础训练(英语)

湘少

湖南少儿

出版社

10.54

同步·实践·评价—课程基础训练(科学)

湘科技

10.54

限价:70                            小计:46.86

学法大视野(语文)

人教

湖南教育

出版社

11.89

学法大视野(数学)

湘教

11.89

学法大视野(英语)

人教

11.89

学法大视野(历史)

人教

11.89

同步·实践·评价—课程基础训练(道法)

人教

湖南少儿

出版社

10.54

同步·实践·评价—课程基础训练(地理)

人教

10.54

同步·实践·评价—课程基础训练(生物)

人教

10.54

历史填充图册

星球地图

出版社

5.88

地理填充图册

地图

5.88

新目标英语同步听力训练材料

人教

人民教育电子音像出版社

13.00

限价:100                           小计:103.94

学法大视野(语文)

人教

湖南教育

出版社

11.89

学法大视野(数学)

湘教

11.89

学法大视野(英语)

人教

11.89

学法大视野(历史)

人教

11.89

学法大视野(物理)

教科

11.89

同步·实践·评价—课程基础训练(道法)

人教

湖南少儿

出版社

10.54

同步·实践·评价—课程基础训练(地理)

人教

10.54

同步·实践·评价—课程基础训练(生物)

人教

10.54

历史填充图册

星球地图

出版社

5.88

地理填充图册

地图

5.88

精彩暑假  语文

团结出版社

4.92

精彩暑假  数学

4.92

精彩暑假  英语

4.92

精彩暑假  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

11.19

湘教考苑·中考总复习  地理

湖南教育

出版社

17.97

新目标英语同步听力训练材料

人教

人民教育

电子音像

出版社

13.00

限价:150                          小计:159.75

学法大视野(语文)

人教

湖南教育

出版社

11.89

学法大视野(数学)

湘教

11.89

学法大视野(英语)

人教

11.89

学法大视野(历史)

人教

11.89

学法大视野(物理)

教科

11.89

同步·实践·评价—课程基础训练(道法)

人教

湖南少儿

出版社

10.54

同步·实践·评价—课程基础训练(化学)

人教

10.54

历史填充图册

星球地图

出版社

5.88

新目标英语同步听力训练材料

人教

人民教育

电子音像

出版社

13.00

限价:260                          小计:99.41

同步导练.数学(必修3)

人教

首都师大

出版社

13.22

同步导练.数学(必修4)

人教

13.22

学法大视野.语文(必修3)

人教

湖南教育

出版社

17.3

学法大视野.语文(必修4)

人教

17.3

学法大视野.英语(必修3)

译林

17.3

学法大视野.英语(必修4)

译林

17.3

学法大视野.历史(必修2)

人教

13.92

学法大视野·物理(必修2)

人教

13.92

学法大视野·化学(必修2)

人教

13.92

学法大视野·生物(必修2)

人教

13.92

系统集成·地理(必修2)

湘教

北师大

出版社

12.81

系统集成·思想政治(必修3)

人教

13.67

历史填充图册(必修2)

星球地图

出版社

5.88

地理填充图册(必修2)

5.88

限价:200                          小计:189.56

同步导练.数学(选修2-3)

人教

首都师大

出版社

7.81

同步导练.数学(选修4-1)

人教

7.14

同步导练.数学(选修4-4)

人教

7.14

同步导练.数学(选修4-5)

人教

7.14

系统集成.思想政治.生活中的法律常识(选修5)

人教

北师大

出版社

11.09

系统集成.地理(选修5)

湘教

11.95

学法大视野.语文·外国小说欣赏

人教

湖南教育

出版社

17.3

学法大视野.语文·新闻阅读与实践

人教

15.94

学法大视野.语文·文化经典研读

人教

17.3

学法大视野.英语(选修7)(译林版)

译林

17.3

学法大视野.英语(选修8)(译林版)

译林

17.3

学法大视野.英语(选修9)(译林版)

译林

17.3

学法大视野.历史(选修3)

人教

13.92

学法大视野.物理(选修3-3)

人教

13.24

学法大视野.物理(选修3-4)

人教

13.92

学法大视野.物理(选修3-5)

人教

13.92

学法大视野.化学(选修2)

人教

13.24

学法大视野.化学(选修3)

人教

11.89

学法大视野.化学(选修5)

人教

13.24

学法大视野.生物 (选修3)

人教

13.92

历史填充图册 (选修3)

星球出版社

3.86

系统集成˙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达标测评  语文

北京师范

大学出版社

10.74

系统集成˙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达标测评  数学

10.74

系统集成˙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达标测评  英语

10.74

系统集成˙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达标测评  物理

9.33

系统集成˙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达标测评  政治

9.33

系统集成˙暑假生活

34.92

限价:350

高三

年级

高三总复习

高三年级教辅材料(含考试辅导资料)

总价不超过420元

注:各年级教辅材料总价超过最高限额,按最高限额收取;未超过最高限额按实际收取。



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10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来 源:市发改委 责任编辑: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