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303000001/2021-1050329
发文日期:2021-04-23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未知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统一登记号:XTCR-2021-02002
时 效 性:2026-04-23
文号:潭发改价调〔2021〕141号
关于放开我市电力用户新装和电力延伸有偿服务收费的通知
湘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1-04-26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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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放开我市电力用户新装和电力延伸
有偿服务收费的通知
各县市区、园区发改局,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湘潭供电分公司,各电力安装服务企业:
为推进我市电价“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根据《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参照省内其他市州做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放开我市电力用户新装和电力延伸有偿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电力安装服务应坚持市场化原则。电力用户新装及电力延伸有偿服务项目应由用户自愿委托,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2.供电企业应积极发挥市场主导作用,要切实落实国省供电服务相关价格政策,自觉规范经营和价格行为,并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要求,积极落实“三零”“三省”服务政策。
3.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协助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电力安装服务收费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垄断和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电力安装服务市场价格秩序。
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23日
来 源:市发改委 责任编辑:江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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