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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4303000014/2024-1284823 发文日期:2024-02-06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湘潭市教育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未知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统一登记号:XTCR-2024-03002 时 效 性:2024-08-31
文号:潭教通〔2024〕4号
湘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随迁子女自愿回户籍地参加我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的通知
湘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4-02-08 10:58 【字体: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直中学: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1〕16号)文件精神,2021年开始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进行重大改革,公办民办普通高中统一实行属地招生,任何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区域(市州和县域)招生。我市普通高中今年仍分为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城市区(含雨湖区、岳塘区、经开区、高新区)四个区域进行招生,对回户籍地参加升学考试的随迁子女,户籍地和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妥善做好考生考试报名服务工作,保障随迁子女能在户籍地顺利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教育公平的客观要求,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校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严格执行随迁子女中考中招政策,扎实推进随迁子女中考中招工作。

二、资格认定,规范审核

(一)关于随迁子女的界定

“随迁子女”指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即因为父母离开户籍所在地到异地工作,随同父母来到异地就读普通中小学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跨区(县)招生或择校等原因到异地就读的学生。

(二)关于随迁子女的资格审查
    1.具有湘潭学籍但未在其相应县市区户籍地就读初中的随迁子女,于229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提交《湘潭2024随迁子女自愿回户籍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录取申请表》(附件1)和本人及父母亲户籍信息复印件(户籍登记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6日)、父亲或母亲的工作证明、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情况、居住证明材料等。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于310日统一汇总后将汇总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及申请表交市教育局基教科进行信息审核。

2.湘潭地区以外(不具有湘潭地区学籍)的随迁子女需在37日前提交学籍卡、转学申请表、生地成绩证明、湘潭2024随迁子女自愿回户籍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录取申请表》等,由接收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接收学校,并办理好转学手续,由接收学校统一报名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参与户籍地普通高中录取。

三、提交资料,严格把关

1.湘潭地区以外回湘潭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随迁子女,因未参加我市2023年的生物、地理两科考试其成绩的获取方式有两种,可以任选一种。

方式1:参加2024年湘潭市初二年级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以本次生物、地理考试实得原始分计入录取总分。
    方式2:将在原就读学校参加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生物、地理考试的原始分成绩(非百分制的原始分按百分制比例折算)加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后交接收地教育行政部门,3月15日前统一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并计入录取总分。

2.湘潭地区以外回湘潭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随迁子女须参加我市统一组织的体育考试、艺术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劳动、综合实践活动、湖南地方文化常识等科目考查、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相关考试要求请咨询接收地教育行政部门)。体育考试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纳入录取总分,艺术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劳动、综合实践活动、湖南地方文化常识等科目考查、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均以等第形式呈现,且须达到C等以上,方可参加湘潭地区普通高中录取。

3.回户籍地参加升学考试具有湘潭学籍的随迁子女在原就读学校参加我市统一组织的体育考试、艺术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劳动、综合实践活动、湖南地方文化常识等科目考查,在户籍地报名参加6月份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参与户籍地普通高中录取。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初中学校要做好考试招生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工作湘潭地区回户籍地参考的随迁子女要给予支持。对外地回潭的随迁子女要组织好报考工作,组织考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艺术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劳动、综合实践活动、湖南地方文化常识等科目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指导考生填报志愿。

2.具有湘潭学籍的随迁子女达到我市初中毕业要求的,由原就读学校颁发初中毕业证。外地回潭随迁子女达到我市初中毕业要求的,由接收学校颁发初中毕业证

 

附件:1.湘潭2024随迁子女自愿回户籍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录取申请表

2.湘潭2024随迁子女自愿回户籍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录取名单汇总表

 

 

 

                                                                 湘潭市教育局

                                                                 202426    

 

附件1

湘潭2024随迁子女自愿回户籍地
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录取申请表

(一式两份)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读学

 

身份证号

 

籍地

 

庭住

 

 

 

父亲

姓名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户口

地址

 

母亲

姓名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户口

地址

 

随迁类别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随父母工作单位异动子女£

 

                                         监护人签名:

初中就读学校意见:

 

 

校长(签名)

 

(学校盖章)

学籍地县市区教育局意见:

 

 

经办人(签名)

 

(学籍地教育局盖章)

资格

审查

意见

(接收地教育局盖章)

 

           备注:请提供户籍信息复印件、父亲或母亲工作单位证明、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情况、居住证明材料。


附件2

湘潭2024随迁子女自愿回户籍地

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录取名单汇总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全国学籍号

现就读学校

申请回户籍地的名称(湘潭县、湘乡市、

韶山市、湘潭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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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湘潭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张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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