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相关工作要求,我局对2024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12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
1.继续有效8件,宣布失效3件。
2.对《湘潭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普通国省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潭交发〔2021〕23号)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具体修改为:删除“二、设计文件审批”中对申请施工图设计审批时,应提交的第(六)项材料,即“(六)湘潭市交通造价站出具的施工图设计预算审查报告(含概算执行审查情况)”表述,删除后应提交材料的序号相应变更;删除“六、施工图设计变更”中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申请变更审批时,应提交的第(五)项资料,即“(五)湘潭市交通建设造价站的造价审核意见”表述,删除后应提交材料的序号相应变更。
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被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再执行,被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开始施行并至其原有效期止。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湘潭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9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
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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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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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件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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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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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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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交通运输局 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下放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监管责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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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交发〔2018〕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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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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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湘潭市农村公路发展建设规划(2018-2030)〉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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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交发〔2019〕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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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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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湘潭市城区2021-2026年度到期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配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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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交发〔202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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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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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划定跨湘江航道桥梁区水域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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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交通〔2022〕
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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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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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将道路运输管理相关行政权力事项移交区交通运输局办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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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交发〔2024〕
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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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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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交通运输局 湘潭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湘潭市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奖补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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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交发〔2024〕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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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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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交通运输局 湘潭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湘潭市促进“公转铁”货物运输发展奖励资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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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交发〔2024〕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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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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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湘潭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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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交发〔2024〕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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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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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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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件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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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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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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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湘潭市农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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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交发〔2018〕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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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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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湘潭市农村公路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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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交发〔2018〕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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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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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交通运输局 湘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印发〈湘潭市关于开展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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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交通〔2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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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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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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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件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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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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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修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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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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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普通国省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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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交发〔202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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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二、设计文件审批”中对申请施工图设计审批时,应提交的第(六)项材料,即“(六)湘潭市交通造价站出具的施工图设计预算审查报告(含概算执行审查情况)”表述,删除后应提交材料的序号相应变更;删除“六、施工图设计变更”中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申请变更审批时,应提交的第(五)项资料,即“(五)湘潭市交通建设造价站的造价审核意见”表述,删除后应提交材料的序号相应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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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5年1月9日印发
来 源:市交通局 责任编辑:汤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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