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水利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部门:
《湘潭市水利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已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湘潭市水利局
2022年6月17日
湘潭市水利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是指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对象,采取随机方式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
第三条 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 政法安监科负责牵头“双随机、一公开” 的监督实施工作;执法支队负责“双随机、一公开”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相关科室根据各自职责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并负责制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项目的实施方案和检查报告。
第五条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包括权力清单中的行政监督事项及行政许可事项,应当对行政执法事项实现全面覆盖。
第六条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当明确执法人员的身份信息(姓名、性别、执法证号等),并对外公示。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人员单位变动、岗位调整等因素予以动态调整。
第七条 根据职权范围,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可动态调整,确定抽查频次,实现分类、分事项检索并随机抽取。对因投诉、举报,上级部门交办或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等原因,需要对具体被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时,不采取“双随机”检查方式。
第八条 相关科室应当于每年年初提交年度、联合检查计划,并由执法支队统一汇总形成全局年度检查计划。年度检查计划,应当包括被检查对象的范围、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实施检查的时间等。制定年度检查计划,要保证必要的被检查对象覆盖面,保证必要的监管力度,同时防止过度检查。原则上一般检查事项抽查比例不得低于检查对象的5%,不高于20%;重点检查事项抽查比例不得低于20%;部门内尽可能采取联合抽查。
第九条 实施年度检查计划,应当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检查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从检查人员名录库中确定执法检查人员。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执法支队随机进行分配,实施检查。
第十条 由执法支队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再次抽取替代执法检查人员。
第十一条 原则上,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抽查对象的抽查次数不超过2次。对同一检查对象,不同科室实施检查时,应当合并实行联合检查。
第十二条 实施年度检查计划,可以采取定向抽查或者不定向抽查方式。对专业性较强的监督检查工作,一般应当采取定向抽查的方式,设定类别条件选择被检查对象,或者同时设定资质资格条件选择执法检查人员。
第十三条 相关科室应在检查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执法支队提交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对被检查人评价,以及处理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第十四条 执法支队应当在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平台定期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的开展执行检查情况。
第十五条 相关科室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应当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纪律,依法行政、廉洁执法。
来 源:水务综合执法支队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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