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规文件 > 文件库 > 部门文件 > 市直部门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引号:4303000052/2024-1309300 发文日期:2024-06-06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未知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统一登记号:XTCR-2024-25001 时 效 性:2029-06-06
文号:潭市监发〔2024〕20号
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电梯无纸化维保工作的通知
湘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4-06-07 09:34 【字体: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园区监管服务工作组,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程序,确保维护保养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提高电梯质量安全水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4号)和《湘潭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全面推进电梯无纸化维保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电梯无纸化维护保养记录,无需填写纸质维保记录;在电梯内仍需公示维保情况。

  二、平台系统

  全市依托湘潭市电梯智慧监管平台(以下简称智慧监管平台),按照“湘潭市电梯无纸化维保系统使用规范”(见附件)的要求开展无纸化维护保养工作。电梯维保单位使用自建的无纸化维保记录系统,应与我市智慧监管平台实现对接,并符合无纸化维保的即时性、真实性和可溯源性要求。

  三、相关安排

  (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协调推进全市电梯无纸化维保工作;组织开展电梯维护保养数据的核查,不定期公布无纸化维保监管工作推进情况;对不符合无纸化维保要求的单位提出整改或中止意见;依法查处电梯维保违法违规行为。

  (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在辖区内全面推进电梯无纸化维保工作,加强对无纸化维保工作质量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电梯维保违法违规行为。对未实施无纸化维护保养的电梯加强抽查力度,确保监管到位。

  (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依法依规查验电梯维保质量和维保记录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发现维保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市场监管部门。

  (四)电梯维保单位:2024年6月20日前,将电梯基础信息、维保资质及维保人员信息录入智慧监管平台,上述信息变化时,及时进行补录;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和“湘潭市电梯无纸化维保系统使用规范”的要求开展维保,确保维保过程真实,维保记录全面;提醒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无纸化维护保养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接受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员的监督;做好在保电梯“电梯应急救援和维保公示牌”的安装工作。

  (五)平台运行机构:建立全市电梯基础数据和维保信息数据库,负责维保单位与平台系统的对接,做好无纸化维保系统的开发和维护工作,监测无纸化维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合规性。按规定公示全市无纸化维保工作推进情况,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六)电梯使用单位:督促维保单位做好电梯基础信息录入工作;督促维保单位实施电梯无纸化维保,对维保质量和无纸化维保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配合维保单位做好“电梯应急救援和维保公示牌”的安装和维护工作;维保单位变化后及时报告市场监管部门和平台系统机构。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紧密配合。我市无纸化维保的推行和电梯智慧监管平台的建立,是落实国省有关规定和《湘潭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保障电梯安全运行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电梯使用单位、维护保养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和安全监管部门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此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成效。

  (二)严格标准,积极推进。各维保单位要充分履行无纸化维保工作的主体责任,要严格执行电梯维护保养的有关规定,要按照“湘潭市电梯无纸化维保系统使用规范”的要求准确录入相关信息数据,确保维护保养记录的即时性、真实性和规范性。

  (三)加强监管,确保实效。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电梯维保单位加大开展电梯无纸化维保的工作力度,加强对无纸化维保工作质量的监督管理,严格执法,增强监督实效。

  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附件:湘潭市电梯无纸化维保系统的使用规范(试行)




  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6日

附件

湘潭市电梯无纸化维保系统使用规范

(试行)

  为了确保电梯维护保养工作质量,规范电梯无纸化维保工作程序,根据安全技术规范和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使用规范。

  一、电梯维护保养过程中需以现场拍照、身份验证和定位的方式进行签到签退,现场定位距离在半径100米范围内。

  二、电梯维护保养现场持证作业人员不得少于2人,维保工作完成后维保人员应在维保APP上签名。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要在现场监督维保工作,对每台电梯维保质量做出评价,并在维保APP上签字确认。

  三、每台维保电梯至少上传3张照片,有机房电梯含机房、轿顶、底坑;无机房电梯含主机、轿顶、底坑;杂物电梯含上下端站照片2张、主机照片1张;扶梯及人行道含上下端站盖板打开的照片2张、出入口安全警示标志1张。有维修或更换配件的项目需拍照和文字描述。重要试验应上传音像资料。

  四、现场保养项目时长原则上不得少于30分钟。

  五、按要求上传电梯基本信息和技术参数、维保单位、使用单位有关信息,信息填写应完整(能填尽填)、准确、真实,如有变动及时更新。

  六、维保单位应在电梯维保APP系统完成维保人员证件上传和更新,上传图片至少应包含持证项目、有效期、聘用记录等信息。电梯无纸化维保工作应由在维保APP录入且持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维保人员进行。

  七、维保单位按维保合同开展维护保养,如维保合同到期应在维保系统上停止维保服务,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八、维保单位应制定和上传维保工作计划和方案,现场维保发现需要增加维保项目时,应当在无纸化维保系统上予以增加并如实记录。

  九、智慧监管平台和维保APP应根据需求不定期升级。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来 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刘静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