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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4303000032/2019-901124 发文日期:2019-05-10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未知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统一登记号:XTCR-2019-27001 时 效 性:2024-05-10
文号:潭城执通〔2019〕1号
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加强居民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
湘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19-05-10 16:48 【字体:

潭城执通〔2019〕1号

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加强居民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燃气用户安全工作,消除燃气安全隐患,遏制和防范户内燃气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强燃气用户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燃气用户要严格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燃气具,不得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要配合燃气经营企业做好安全用气宣传、入户安检及户内隐患清除工作。

二、燃气经营企业要按照规定对燃气用户(居民用户和工商业用户)定期开展入户安检,对热水器无烟道、胶管老化、厨房住人等重大安全隐患及可能造成伤亡事故的安全隐患,要督促燃气用户立即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燃气用户可根据供气合同,依法依规采取措施,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燃气经营企业应定期在各类媒体开展安全用气的公益宣传,做好安全用气宣传工作。

三、燃气用户和燃气经营企业有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有关行为的,由燃气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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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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