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湘潭高新区、经开区和昭山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现将《湘潭市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湘潭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湘潭市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湘潭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20〕2号)精神,结合湘潭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政府主导、面向市场、产教融合、开放融通的发展思路,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湘潭落实“三个高地”战略定位和“四新”使命任务为宗旨,以质量提升为目标,以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为主线,紧密围绕湘潭“1+4”特色产业和“一谷三城”现代化产业体系,聚焦创新体制机制、深化产教融合,激发办学活力,加快建设具有湘潭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内陆改革开放高地,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高素质技能人才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2年,全市职业教育规模结构更加合理,院校布局和专业设置与湘潭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契合,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更加完善,职业教育发展环境更加优化,职业院校办学能力和贡献力度更加显著,形成以高职院校为龙头、中职学校为基础、支柱特色产业为依托的“产教融合、资源共享、集约发展”湘潭特色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新格局。
——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加强,“三全育人”大思政体系基本构建,全市职业院校选树市级课程思政育人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各20名。
——所有职业院校达到国家设置标准和建设标准,建成3所“楚怡”品牌中职学校;增加公办中职优质学位3000个;每所中职学校重点办好1~2个专业群;每所高职院校重点建设2~3个专业群;全市职业院校建成50门省级优质精品课程和100门市级优质精品课程,职业院校年培训人次达到在校生规模 2倍以上,职业院校毕业生本地就业率达到50%以上。
——建设30个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全市职业院校建设3个省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2个国家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3~5个国、省产教融合型技能竞赛基地和选手集训基地。建设3~5个市级名师工作室和6~10个市级大师工作室,遴选10名市级产教融合领军人才、20名产业教授(导师)、100名莲城工匠,培育跨境电商人才1000名以上。
——遴选培育10名职业院校湖南省芙蓉教学名师、20个省级专业教学创新团队和40个市级专业教学创新团队,培养建设5个区域内“双师型”教师培训和“一体化”教师培训基地。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1.强化职业院校党组织政治核心地位。紧紧围绕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党对职业院校的全面领导。公办职业院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民办职业院校探索实行党委、董事会和行政班子“三位一体”的决策机制,进一步夯实职业院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业院校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推进职业教育“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构建课程、科研、实践、文化、网络、心理、管理、服务、资助、组织等十大育人体系,明确党委总揽全校党建思政工作、基层党支部负责教师思政、学工部门负责学生思政、教务部门负责课程思政,形成“一总三落实”的思政工作运行模式。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开展职业院校课程思政专题培训,办好思政教育教学能力比赛,选树20名市级课程思政育人优秀教师和20名优秀班主任,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思政教师队伍。
(二)完善湘潭特色职业教育体系
3.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强化市、县两级人民政府举办职业教育的主体责任,加大公办中职学校办学投入,确保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在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经费投入和招生规模等方面基本相当。市本级重点建设好湘潭市工业贸易中等专业学校和湘潭生物机电学校。巩固和发展农村中职教育攻坚成果,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各办好1所优质公办中职学校,建立中职学校建设标准评估审核机制和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全面落实湖南省卓越中等职业学校、合格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实施职业教育“楚怡”行动计划。到2022年,全市所有中职学校达到国家设置标准和建设标准,建成3所“楚怡”品牌中职学校。湘潭市工业贸易中等专业学校建成湖南省卓越中等职业学校。湘潭生物机电学校学生公寓、教学大楼和现代农艺实训基地基本建成。湘潭县职业技术学校、湘乡市第一职业中专学校、韶山市职业中专学校优质学位分别达到4500个、4000个、2000个。每所中职学校重点办好1~2个专业群,现代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现代农业、旅游服务、信息技术等专业群建成为省内有影响的特色专业群。
4.推动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对高等职业教育的统筹协调,持续推进校地融合,为高职院校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积极推进湘潭技师学院和湘潭生物机电学校整合资源建成综合性高等职业学院。支持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解决发展空间受限问题。支持湖南软件职业学院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建设成为一所本科层次职业大学。支持湘潭理工学院以产教融合为抓手,努力建成创新创业型、国际化应用型大学。支持驻潭高职院校与驻潭普通高校独立学院合并转设公办职业本科院校。支持驻潭高职院校对接湘潭特色产业体系,加快实施国家“双高计划”,每所高职院校重点建设 2~3个专业群。支持高职院校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招收留学生和开拓海外合作办学。
5.拓宽中高本衔接贯通的培养渠道。支持高职院校省级一流特色专业群骨干专业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积极推进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医卫类专业探索举办四年长学制职业教育试点。积极推进湘潭市工业贸易中等专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举办五年制大专试点。积极推进湘潭市工业贸易中等专业学校机电一体化专业和电气自动化专业与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联合举办五年制大专试点。鼓励优质中职学校与驻潭高职院校合作,中职学生通过单独招生就读驻潭高职院校。推进职业教育的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一体化发展。
6.推进职业教育标准开发与应用。全面落实国家职业教育系列标准。开展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教学标准合格评价工作,实施优质精品课程建设计划,全市职业院校建成50门省级优质精品课程和100门市级优质精品课程。推动课堂教学改革,推广项目教学、情境教学、案例教学、模块化教学。到2022年,全市职业院校所有专业达到国家专业设置标准,全部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实习实训标准、专业技能考核标准、毕业标准等制定工作并全面执行。
7.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能力。紧密对接区域产业布局优化专业结构,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职业院校毕业生本地就业率达到50%以上。支持以职业院校为主体开展补贴性培训,扩大面向就业重点群体的培训规模。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职后培训,强化职业教育社会服务功能,职业院校年培训人次达到在校生规模 2倍以上。支持各县级职教中心加大对区域内各类培训项目的统筹,落实60%以上培训项目由县级职教中心办学的牵头学校承担。各县级职教中心要积极开展“专业支撑+产业扶贫+技能培训”乡村振兴服务项目。加大创新创业类职业农民培育力度。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加强湘潭广播电视大学和湘潭市“社区大学”建设,构建市、县市区、街道(乡镇)、村(居)继续教育网络体系。
(三)大力推进产教深度融合
8.实施“跨境电商+产教融合”工程。推动职业院校开设跨境电商相关专业;鼓励跨境电商企业、人才服务机构及相关教育机构合作开展跨境电商人才培训,建立创业孵化基地,为跨境电商企业输送实用型、技能型和创新型人才,全市培育跨境电商人才1000名以上。
9.推进校企协同育人培养模式改革。总结现代学徒制试点经验,大力推行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针对企业特殊需求,探索“企业个性化定制”培养模式。鼓励产业园区企业与职业院校举办学徒制班。校企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把工业文化融入校园文化,实现工业文化进校园、企业文化进课堂。
10.推进多元化合作办学机制改革。构建多元投入的投融资体制,全面落实国家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的各项政策。鼓励区域行业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等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职业教育。支持湘潭经开区等工业园区引进社会资本举办优质民办职业院校。建立健全湘潭产教联盟机制,组建覆盖全产业链的职业教育集团(联盟)。支持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领衔成立湘潭市医卫职业教育集团,支持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依托国家级新能源职业教育集团、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依托省级建筑行业职业教育集团,开展行业内集团化办学,推进教育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
11.实施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新载体建设工程。推进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湘潭县要积极创建省级产教融合型县市区。在智能制造、现代农业、新能源汽车、旅游与酒店服务等领域重点建设培育30个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人才、用工方面的支持。鼓励职业院校在工业园区建设新校区和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一批集实习实训教学、技能考核、师资及企业职工培训、技能竞赛、教产研发服务“五位一体”的区域性现代职业教育公共实训中心。建好湖南吉利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的汽修类实训基地、湘潭技师学院的机械加工类实训基地和湘潭市工业贸易中等专业学校的计算机检测维修与数据恢复实训基地等3个首批长株潭城市群一体化共建共享实训基地。建好湘潭市工业贸易中等专业学校产教联盟基地、综合实训大楼、实训幼儿园,湘潭生物机电学校家政服务培训基地及现代农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积极推动“1+X”证书制度试点并取得成果。鼓励职业院校申报省级产教融合型公共实训基地。到2022年,全市职业院校建设3个省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2个国家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3~5个国、省产教融合型技能竞赛基地和选手集训基地。培育遴选10名市级产教融合领军人才、20名产业教授(导师)、100名莲城工匠。全市建立3~5个市级名师工作室和6~10个市级大师工作室,给予专项经费支持。鼓励技能大师进院校设立“大师工作室”和院校名师进企业设立“名师工作室”,实施企业访问学者项目。
(四)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保证体系
12.推进职业院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完善教师编制管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职业院校教师编制标准,支持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自主聘请兼职教师,实现编制到校、经费包干、自主聘用、动态管理。职业院校编制内录用专任教师自主设置条件、自主确定招聘指标和自主制定方案,中职学校可通过“绿色通道”直接引进湘潭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特别是湘潭市D类(高级)人才。建立公办职业院校师资流动共享机制,探索建立公办学校专业教师跨校兼职兼课制度。支持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交流和参与技术革新。优化绩效工资分配管理办法,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取得的合法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职业院校教师可从校企合作中获得智力、专利、教育、劳务等报酬和成果奖励,具体分配由学校按规定自行处理。
13.实施教师职业能力提升工程。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职业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培养造就一批“双带头人”和“四有”好教师。切实推进双导师队伍建设,培养一批专业领军人才和教学名师。培育遴选10名职业院校湖南省芙蓉教学名师、20个省级专业教学创新团队和40个市级专业教学创新团队。培养建设5个区域内“双师型”教师培训和“一体化”教师培训基地,全面落实企业实践制度。每年开展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和专业技能比赛,实施市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开展本土化金牌教练员培训。强化国培、省培、市培及送培到校等教师培训工作,支持各校开展教师校本培训。
14.加强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和督导评估。全面推进职业院校教学质量诊断与改进工作,落实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完善“公共基础课程普测+学生技能竞赛+专业技能抽考”等质量监控体系。从2020年起,对职业院校新设专业办学水平进行合格性评价,建立职业院校专业办学水平分类评价制度,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职业教育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并将其作为专项经费分配、重点项目立项、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全面规范招生办学行为,严禁买卖生源,严厉打击非法办学。鼓励通过兼并和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改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建立不合格职业院校退出机制。将职业教育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和示范区管委会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督导报告、公报、约谈、限期整改、奖惩等制度。探索构建督导结果与行政执法、绩效考核、资源分配和纪检问责的结果运用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湘潭市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召集人,市人民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和市教育局局长任副召集人,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扶贫办、市税务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统筹谋划职业教育发展,破解发展过程中深层次的机制障碍和难题。各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政策配套衔接,形成政策合力。组建湘潭市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重大决策的科学性。
(二)健全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筹教育专项资金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确保中职(含技工学校)、高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分别不低于10000元/年、12000元/年,中职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可适当高于当地普通高中生均拨款标准。落实市级职业教育专项经费不少于2000万元/年,各县市区(园区和示范区)按总人口人均不低于3元的标准设立。大力支持驻潭职业院校发展,对于企业举办的院校,其教育费附加按国务院规定依法返还给学校或予以抵扣,财政免征职业院校其他非税收入(含培训费)统筹金。加强对专项经费使用的绩效管理与绩效评价。
(三)营造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建立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和示范区管委会职业教育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机制,对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发展环境好的地区,在资金、项目等方面进行倾斜。建立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干部勇于担当作为。办好工匠和劳模精神大讲堂活动,引导学生树立职业自信,科学规划职业生涯。办好职教宣传周、世界青年技能日和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等活动,完善劳动模范和职业教育先进人物表彰奖励制度,选树一批“莲城工匠大师”和“莲城工匠名师”,加大对技能竞赛优秀选手、金牌教练员和优秀教学能手奖励力度,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提升湘潭职业教育的美誉度,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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