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和湘潭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推动制造业企业高端化发展、智能化升级、绿色化转型,促进我市工业高质量发展,落实落细《湘潭市工业企业实施“三改一扩”促进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潭政办发〔2023〕14号),制定如下政策。
一、支持工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对实施“三改一扩”项目建设的制造业企业,有新建工业生产用房及配套设施用房的,按照《湘潭市工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奖励实施办法》给予奖励,在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竣工,并且提交资料通过审核后,一次性兑现全部奖励资金。(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以下各项责任单位均包括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不再列出)
二、强化工业项目用地保障。对达到规定投资强度、税收贡献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优先保障其“三改一扩”项目及引进上下游企业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支持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的“三改一扩”项目,按照新型产业用地方式供应土地。鼓励企业节约集约利用自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现有土地利用率和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同步将“三改一扩”项目企业融资需求推送到各类金融机构,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改一扩”项目企业的信贷投放,支持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加强对“三改一扩”项目企业投资。(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人民银行市分行)
四、强化用电用能保障。优先将“三改一扩”项目企业(高能耗企业除外)纳入重点电力保供制造业企业名单,协调电力公司全力保障“三改一扩”项目用电需求。加强“三改一扩”项目企业燃气供应保障,协调燃气公司全力保障项目用气需求。(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城管执法局、国网湘潭供电公司、湘潭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五、加强用人保障。针对“三改一扩”项目的用人需求,定期组织举办企业人才招聘会,搭建企业与高等院校、中职学校、技工学校供需对接平台,助力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围绕用人需求较大、专业性较强的企业,有针对性地组织企业到市内相关高等院校、中职学校开展“一对一”对接,举办专场人才招聘会。鼓励学校与企业开展合作,优化和调整学科、专业设置,通过共建实训基地、企业冠名班等形式,加快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六、加快项目审批服务。有行政审批服务职能的园区及市级行政审批、发改、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聚焦投资项目审批全流程,在依法依规审查审批的前提下,提前介入、延伸服务,开辟“绿色通道”,为“三改一扩”项目打造“一站式”审批服务,全力加快项目审批速度,加快“三改一扩”项目开工建设。(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
七、支持企业申报国省项目资金和科技平台。同等条件下,积极推荐“三改一扩”项目企业申报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经济贡献增量奖补资金、市产业强市“千百十”工程资金等各类国省市项目资金支持,积极推荐申报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国省各类创新平台,积极推荐申报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智能制造工厂、绿色工厂等。(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
八、加强项目周边环境维护。改善“三改一扩”项目周边交通环境,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和市政工程建设,切实保障“三改一扩”项目“七通一平”(即道路通、给水通、排水通、电力通、网络通、燃气通、公共交通通和平整土地)等配套建设。(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国网湘潭供电公司、市通管办)。做好项目施工环境维护工作,及时处理周边群众反映的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本政策与我市其他同类政策(包含“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等奖励)重复的,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原则执行。国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政策自2023年10月1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来 源: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欧阳予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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