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湘潭高新区和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湘潭市贯彻落实<湖南省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建设方案(2025—2027年)>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湘潭市贯彻落实《湖南省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建设方案(2025—2027年)》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建设方案(2025—2027年)》(湘政办函〔2025〕29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创新驱动、安全有序、协同发展”原则,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成规模”工作思路,2026年,进一步细化运行机制,探索一批数据开发利用场景,培育一批数据要素型企业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助力数据要素市场发展壮大;2027年,实现试点覆盖主要行业,建立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成熟运行机制,全市可信数据空间网络节点数量突破30个,打造5个以上具有示范效应的应用场景,繁荣数据要素市场,全面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完善数字基础设施
1.加强一体化算力网建设。开展全市算力资源摸底,全面摸清算力底数。依托湖南韶峰应用数学研究院等科创平台技术优势,开展先进算法研究推广,推动算力、算法、算据、算网同向发力。积极参与“长株潭”算力集群建设,推进湘潭大数据产业园智能计算中心、湖南省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等建设。(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数据局、湘潭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7年底)
2.完善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鼓励和引导全市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医疗健康等行业企业开展可信数据空间、行业数据流通平台等业务节点建设,接入国省数据基础设施体系。积极开展可信数据空间项目申报与案例征集,形成一批数据空间解决方案和最佳实践。积极谋划建设湘潭市数据要素运营项目,探索建设湘潭农村产权数据交易中心,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事业高质量发展。(市数据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旅广体局、市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7年底)
3.构建数据安全防护体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要求,督促落实数据流通安全保障措施和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要求。推进湘潭城市大脑安全中台建设,支持城市网络安全运营项目建设。(市委网信办、市数据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6年底完成并持续推进)
(二)深入开发数据要素
4.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开展数据资源、数据产品、数据服务等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在医疗健康、金融服务等领域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积极融入全省一体协同的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体系。贯彻落实国省关于公共数据定价管理、定价方式等有关规定,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原则核定最高准许收入。探索构建数据资产收益分配机制和收益分成、成本加成、协议约定等收益分配方式。(市数据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市文旅广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7年底)
5.促进企业数据融合开发利用。开展数据产权登记试点,探索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形成一批典型案例。指导湘潭大数据产业促进会推动数字经济产业生态建设,鼓励国有企业和本地龙头企业加强数据开发利用。推动企业围绕提质、降本、增效、创新、绿色、安全等方面实施数字化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数字化转型效能。(市数据局、市工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市文旅广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6年底完成并持续推进)
6.开展“数据要素×”“人工智能+”行动。常态化参与“数据要素×”大赛湖南分赛,聚焦工业制造、现代农业、文化旅游等赛道和我市特色产业,促进优秀大赛成果与产业项目深度对接。深入开展“人工智能+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各项工作,打造全省“人工智能+”典型样板。支持企业申报国省“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应用场景”等重点项目,鼓励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打造“AI+工业互联网”高地。(市数据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7年底完成并持续推进)
7.构建数据要素市场生态。支持湘潭高新区建好省级数据产业集聚区。引导企业积极申报湖南金芙蓉数字产业子基金。依托湘潭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工程学院等高校优质科研资源,积极开展“高精尖”技术研发。依托湖南国家应用数学中心等机构,引入、培育一批数据要素型企业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强化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地位,助力数据产业和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支持雨湖区数据要素服务中心建设,推进数据共享流通与资产化服务等工作,重点推进特色交易模式、特色技术支撑、特色定位规则、特色生态延展。推动湘潭县湘莲产业、现代农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探索县域特色数据资产市场化运营机制,加快构建供需顺畅、安全可控、价值高效的数据要素市场生态。(湘潭高新区管委会、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数据局、雨湖区和湘潭县人民政府牵头,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7年底完成并持续推进)
(三)全力推动数实融合
8.赋能先进制造转型升级。聚焦现有7个工业互联网平台扩能升级,支持湘钢、湘电、吉利等本地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壮大我市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争创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建设全省制造业设备后市场交易服务平台,推动长株潭先进制造业产业链深度融合。(市工信局、市商务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7年底)
9.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强化绿心文创谷省级孵化器作用,引进先进文化企业,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加快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加快文博图场馆智能化、数字化改造,在文旅行业应用推广大数据、人工智能、AR/VR等数字技术,培育一批沉浸式智慧文旅新场景、新产品。(市科技局、市文旅广体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0.创新医疗健康多元业态。配合开展“六医联动”智能化信息平台建设。对接湖南省医学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平台,建立湘潭市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平台,满足全省跨医疗机构互认共享需求。支持湖南省健康医疗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构建医学影像、化验检验、中医问诊、药物研发等医疗健康高质量数据集,推动健康大数据模型开发应用。建立零售药企诚信体系。(市卫生健康委、湘潭高新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医保局、市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7年底)
11.激发现代服务业创新活力。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湖南股交所挂牌,持续做好新三板拟挂牌企业服务工作。积极搭建政银企校对接平台,加大对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引导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用活用好企业融资服务数据,助力企业降本增效。(市政府办、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7年底完成并持续推进)
12.推进“智慧+”建设。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提升治安防控、交通管理、就业、社保业务的数字化水平,推动智慧社区、建筑垃圾管理平台、数字财政、数字地理空间等项目建设。做好智慧城市相关信息化项目技术评审,把好数字化应用技术关。(市数据局、雨湖区人民政府、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7年底)
三、保障措施
建立市县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推进机制,成立贯彻落实湖南省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建设任务工作专班,由协助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工作的副秘书长任组长,协助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工作的副秘书长、市数据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医保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市数据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湘潭高新区管委会。专班办公室设市数据局,承担日常统筹协调、督促推进、联络服务等工作。各责任单位要针对工作任务制定具体举措,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推进。围绕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有关困难问题。积极争取国省重大专项资金支持,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两重”投资、国债和专项债等金融政策,加大对数字要素型企业和项目的扶持力度。加大宣传力度,认真总结提炼成绩成效,树立示范典型,推广“湘潭经验”,共创良好建设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