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涉农补贴 > 涉农补贴
关于下达2023年度市级财政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湘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3-05-25 11:15 【字体:

 各县市区(园区)乡村振兴局:

  根据中央、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需求,加强过渡期内资金保障工作,现将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财政局对应资金文号是潭财农〔2023〕6号。

  一、分配原则

  1、根据《湘潭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县市区(园区)党(工)委和政府(管委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实施方案》和《中共湘潭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文件精神,拟对评价为“好”等次的园区湘潭高新区奖补50万元,对评价为“好”等次的乡镇(街道)花石镇、月山镇、排头乡、云湖桥镇、姜畲镇、壶天镇、潭市镇分别奖补40万元,对育塅乡、响水乡、白石镇、乌石镇、韶山乡、金薮乡、荷塘街道、中沙镇分别奖补30万元,对双马街道、银田镇、望春门街道分别奖补20万元。资金共计630万元。

  2、根据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乡村振兴领导联点工作安排方案》(潭办〔2021〕16号)的通知要求,拟对45个引领村每村补助20万元,资金重点用于乡村振兴引领村项目建设,共计900万元。

  二、资金要求

  请各地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有关精神,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做好资金安排和项目实施情况录入和公示公开工作,落实资金阳光化管理要求,接受社会监督。

  附:2023年度市级财政第一批专项衔接资金分配计划

  湘潭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5月6日

  附件

  2023年度市级财政第一批专项衔接资金分配计划

  单位:万元

序号

县市区

支持方向

合  计

2022年度

考核奖补

乡村振兴

引领村补助

1

湘潭县

180

280

460

2

湘乡市

230

280

510

3

韶山市

50

100

150

4

雨湖区

40

100

140

5

岳塘区

30

40

70

6

湘潭高新区

70

40

110

7

湘潭经开区

30

60

90

总    计

630

900

153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来 源:湘潭市乡村振兴局 责任编辑:湘潭市乡村振兴局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