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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一批市级财政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湘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4-04-10 11:26 【字体:

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

  根据中央、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需求,加强过渡期内资金保障工作,现将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财政局对应资金文号是潭财农〔2024〕3号。

  一、分配原则

  1、根据中共湘潭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实施方案》和中共湘潭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文件精神,拟对评价为“好”等次的乡镇(街道)按照农业人口4万人以上的奖励40万元,农业人口2-4万人的奖励30万元,农业人口2万人以下的奖励20万元开展奖补。对石鼓镇、月山镇、壶天镇、鹤岭镇、姜畲镇分别奖补40万元,对乌石镇、白石镇、分水乡、锦石乡、栗山镇、金薮乡、金石镇、中沙镇、杨林乡、长城乡、昭山镇、荷塘街道、响水乡分别奖补30万元,对东山街道、板塘街道分别奖补20万元,资金共计630万元。

  2、根据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乡村振兴领导联点工作安排方案》(潭办〔2021〕16号)的通知要求,对45个引领村每村补助20万元,资金重点用于乡村振兴引领村项目建设,共计900万元。

  二、资金要求

  请各地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和负面清单的规定,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做好资金安排和项目实施情况录入和公示公开工作,落实资金阳光化管理要求,接受社会监督。

  附:2024年度第一批市级财政专项衔接资金分配计划

  湘潭市乡村振兴局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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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湘潭市乡村振兴局 责任编辑:湘潭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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