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 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文件要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应设立政务公开专区,为进一步打造全市规范统一、集中展示的政务公开阵地,有效拓宽基层政务公开渠道,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要求。
第二条 统一功能定位。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要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利旧、节约高效、方便实用的原则,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科学合理配置资源,避免资源浪费,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等需求。
第三条 统一规划布局。政务公开专区内部装饰风格应简洁、 淡雅、稳重,场地布局可结合政务大厅实际设为开放式、半包围式或包围式。专区内应保持环境整洁,无垃圾杂物及随意张贴的印刷品。公开资料展示架、显示屏、触摸屏、政务公开查询电脑等应集中整齐摆放,受大厅面积制约专区不能集中摆放全部公开设施设备的,允许部分设备单独摆放,但要保证设施设备摆放位置方便群众获取信息。政务大厅设有单位平面示意图、楼层索引图的,要在平面示意图标注“政务公开专区”所在位置。
第四条 统一标识标牌。政务公开专区应设置在政务大厅入口或大厅内显眼开阔处,并在专区显眼位置设置“政务公开专区” 标识牌,下面标注“以公开为常态 不公开为例外”。标识牌字体使用阿里巴巴普惠体B,颜色为蓝色、色值为C100M78Y0K0,大小和间距与专区面积相协调。公开资料展示架整体宜采用落地立式款。展示架上方应注明“公开资料展示架”,并展示基层政务公开专栏二维码。“公开资料展示架”字体、色值应与“政务公开专区”一致,字号依据展示架尺寸等比例缩放。政务公开查询电脑旁应放置带有“政务公开查询电脑”字样的固定立式台签,字体、色值应与“政务公开专区”一致,字号为80pt,台签尺寸规格宜使用200 mmXlOO mm,制作工艺宜使用强磁亚克力台卡,画面宜采用200克铜版纸双面快印。服务大厅咨询导办台应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标识牌,大小、字体等与政务公开专区整体设计相协调。
第五条 统一设备配置。配备公开信息查询电脑、打印机、公开资料展示架(含政府公报、办事指南、便民卡、宣传册等)、触摸屏等,市、县、乡三级政务公开专区设备配置具体要求见附表1、附表2。
第六条 统一管理要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安排专人对政务公开专区进行日常管理、维护,确保政务公开专区查询电脑、显示屏、打印机等电子查阅、打印设备网络畅通可正常使用。政务公开专区纸质查询文本要分类摆放整齐、数量充足并动态更新。
附表:
1.市级和县级政务公开专区载体配置与应用相关要求
2.乡镇(街道)级公开载体配置与应用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