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运转规则》(潭政办函〔2017〕218号)、《湘潭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潭政办发〔2021〕9号)、《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潭政办发〔2017〕104号)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在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过程中所形成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的制作和发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机构参照执行。
第三条 公文类信息公开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高效、便民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湘潭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潭政办发〔2021〕9号)等有关规定,确定公文类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属性。
第四条 以市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类信息(以下简称市人民政府公文类信息),其起草部门要研究提出公开属性意见,承担主体责任,对公文是否涉密把握不准的,应提请市国家保密局开展保密审查,对公文类信息公开涉及政治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要从严审核、审慎对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核公文的过程中要同步审核公文的公开属性,承担审核责任,对公开属性存在问题的,商起草部门重新确定,对公开属性有争议的,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科室提请市数据局组织相关部门会商提出公开属性意见,随公文一并送审。市数据局负责市人民政府公文类信息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前的审校和发布(公开流程图详见附件1、审批表详见附件2)。市司法局负责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以及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动态管理、定期清理。
第五条 部门单位公开公文类信息,其起草科室要提出公开属性意见,承担主体责任,对拟不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报批前应先送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审查。公文归口管理科室审核公文的过程中要同步审核公文的公开属性,承担审核责任,对公开属性存在问题的,应商起草科室重新确定;对公开属性有争议的,由本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组织相关部门会商提出公开属性意见,随公文一并送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部门单位公文类信息公开前的审校和发布。多个部门单位联合发文,对公开属性沟通协调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牵头单位报请市数据局组织协调提出公开属性意见。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公文类信息正式印发后,由印发部门及时将有关文件电子版和电子公文发送至市数据局;部门单位公文类信息正式印发后,由印发部门及时将有关文件电子版和纸质版送至本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市数据局或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正式公开公文类信息前,应严格进行审校,确保信息内容与原稿一致,发现有问题的要及时沟通。
第七条 部门单位应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在公文印发时,同步发布在本部门单位网站并上传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后台。市司法局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对部门单位上传的规范性文件完整性、一致性等进行审核后,再发布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第八条 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自印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网站或政务新媒体、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公告栏等途径予以公开。
第九条 公文类信息上网公开格式应统一规范,公开内容应包括发文日期、发布机构、公开方式、统一登记号、时效性、文号等要素(政府网站公文类信息公开格式模板详见附件3)。
第十条 部门单位如需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文或其他形式政府信息的,须提供《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表》(详见附件4)至市数据局,市数据局比照市人民政府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校程序审批后进行发布。已授权相关部门单位负责运维管理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栏目,由其相关责任部门单位负责公开信息的审核和发布工作。
第十一条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拟请市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文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文件,文件起草部门在办理公文时应将政策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一并送审,解读形式不得低于两种。文件正式印发后,文件起草部门应根据文件对政策解读材料进行相应的调整,确保解读材料与文件内容一致,并在文件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将解读材料报送市数据局。各部门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性文件,也要落实“一政策一解读”的要求,解读材料原则上与文件同步公开,最迟不超过3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 依申请公开事项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格式(详见附件5),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第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数据局应指导、监督有关行政机关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工作。公文类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公文办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和依法治市建设范畴。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数据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文类信息公开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