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湘潭市广播电视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0〕5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信息公开指南(修订版)。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1、机构与职能信息:包括本单位的机构设置、主要职责、领导成员及分工等。
2、联系方式与办公时间:提供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举报投诉电话以及办公时间等,确保公众便捷联系。
3、财务信息:本单位预算决算信息。
4、招考与人事信息:发布招考公告、职位信息、报考条件、录用结果及人事任免等信息。
5、法律法规要求公开的其他信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主动公开其他应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平台
1、湘潭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angtan.gov.cn/
2、湘潭市广播电视台政务公开网址:http://www.hnxttv.com/xinxigongkai_2.shtml
3、通过、广播、视频号、微信公众号等渠道,适时发布重要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本单位以主动公开为主,原则上不受理依申请公开请求。但如公众有特定需求,且该信息不属于不予公开范围,可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向相关部门申请获取。
三、不予公开的内容
(一)国家秘密:涉及国家安全的敏感信息。
(二)禁止公开信息: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公开的信息。
(三)危及安全信息: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
(四)商业秘密与个人隐私:未经第三方同意,不公开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除非公开对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且经第三方同意或法律另有规定。
四、可以不予公开的内容
(一)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内部事务信息。
(二)过程性信息:如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五、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湘潭市广播电视台办公室。
办公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广电大楼10楼
邮政编码:411104
联系电话:0731-58598000
传真号码:0731-58598000
电子邮箱:xtdstbgs@163.com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7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 冬令时(10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六、监督与反馈
(一)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台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向主管部门申诉。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意见反馈
欢迎公众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对本台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听取并持续改进。
湘潭市广播电视台将持续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公众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所需信息。我们期待您的关注与支持,共同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