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完成了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增补13项行政许可事项;推行便民、高效、公开、规范的行政审批模式,梳理目录清单16731项、编制实施清单16731项;推行“马上就办,最多跑一次”改革,公布“四办”事项1073项,完成1025个标准文件编制。
(二)实行统一市场准入制度
编制出台了《投资管理负面清单》,清单以外则充分开放。
(三)优化政府组织结构
完善行政组织制度,对标中央和省级机构改革,研究提出市县政府机构设置;完善行政程序制度,出台行政执法公示等制度。
(四)加强市场监管
维护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查处不正当竞争案24起,处理咨询投诉230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信息数据归集总量近2亿条,位居全省第一;规范外资管理,外商联合年报企业99家,投资总额23.54亿美元;建立健全对外投资促进制度和服务体系。
(五)加强社会治理工作
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和法治化水平,出台《关于推进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四位一体”基层治理新构架,雨湖区广场街道南盘岭社区“12345工作法”入选全国100个优秀社区工作法;提高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和防灾救灾减灾能力,出台《湘潭市“十三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城市快警”等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应急避难场所设立逐步扩大;强化安全生产,编制《全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立案查处7526起,罚款7675万元,责令停产停业1075家,安全生产考核全省排名第一;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在全省率先开展“一桌餐”等专项整治,破获“4.04生产销售假冒国际知名品牌化妆品案”,受到国家药监局的通报表扬。加强对医疗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开展网络食品安全“清网行动”,查处食品药品案件618件。
(六)优化公共服务
启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完成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出台了《湘潭市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七)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蓝天保卫战持续发力,在全省率先建设100个空气质量精细化管理小微站,实现“三降一升”目标;加强生态环保问题整改,得到中央和省环保督察组的肯定;开展“蓝天利剑”行动,加快建立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完成环境保护税改革,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办理环境违法案件218起,共处罚款2138.72万元。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出台了《湘潭市城市绿化条例》;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建立了规范性文件网上公示和效力动态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对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并公布文件清理结果,宣布232件失效、废止47件、对10件进行修改、对8件规范性文件涉及的8项证明事项予以取消。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行政决策民意调查制度,落实并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建立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设置网络公众参与平台;开展在线答题活动,收到市政府工作报告答卷82530份。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出台了《湘潭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湘潭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湘潭市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文件;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督查活动,印发了《湘潭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2018年全市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督查情况的通报》;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指导的委托乡镇执法工作被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评为创新奖,此项工作系全省率先开展、成效显著。2018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上,省委副书记、省长许达哲特别指出:“湘潭市开展了委托乡镇执法,多头执法、多层执法、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大大减少,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明度不断加强。”
五、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出台《湘潭市行政问责办法》等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廉洁性评估制度;完善监察、巡察体制改革,纪检派驻监督改革全面完成,市县两级设置巡察组17个,监察对象89074人;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县处级以上领导开展谈话提醒28987人次,实施党内问责154起;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02件、市政协提案329件,承办市政协交办的建议案及交办件18件;加强行政和审计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制度,出台了《中共湘潭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制度》等文件,开展“清朗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完善审计工作报告制度,出台《关于推进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和《湘潭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审批管理试行办法》等制度;完善社会舆论监督机制,整合统一投诉举报平台,将相关服务热线与12345市长热线整合到位,“市长信箱”收到群众来信1494件,回复率达100%;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出台《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市政府门户网获评2018年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地市级政府门户网站前二十强;完善纠错问责机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1个,“四风”陋习问题349件,党纪政务处分24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9人。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开展“冬春攻势”“夏秋攻势”等专项行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年刑事立案同比下降22%,破案率提高6.1个百分点,治安案件下降17.4%;办结中央、省委巡视交办信访件共1111件,办结率均为100%;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各级复议机关共新收行政复议案件317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590件;深入开展“四查四防化纠纷、千乡万村创四无”调解专项活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12156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扫黑除恶浓厚氛围。社会治安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开展法治教育培训,5月,组织开展PPP项目法律培训专题培训班,组织全市相关负责人共73人,参加了“湘潭市PPP项目法律风险管理与规范融资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干部依法工作水平;加强普法宣传力度,积极开展“七五”普法宣传,在公共场所安装普法媒体机1200台。
八、强化组织保障
加强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部署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按时向省人民政府、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市政府法制办报告了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2018年重点工作。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组织党员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进行研究探讨,评选表彰了21个单位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优秀单位,省级以上媒体上稿49条,开展宣传活动33场,举办《法治湘潭》创刊10周年座谈会。
尽管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如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公正文明执法需要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等等。下一步,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湘潭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