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投融资发展模式,加快推进现代化基础设施整体升级,2022年7月4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湘潭市创新推进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4年)》(潭政办发〔2022〕32号),现将落实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做优做实项目。扎实做好项目开发、前期工作,组建高水平专业团队深入各县市区(园区)、市直部门、重点企业调研指导专项债券、中央预内项目申报入库工作,目前,已高质量储备2023年中央预内项目226个、总投资284.8亿元,政府专项债券项目133个,总投资922.85亿元。累计向社会各界征集社会重大策划包装建设项目834个、估算总投资5484.53亿元,为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努力争取国省资金支持,力促项目尽快落地开工并形成实物工程量。同时,不断优化设计方案,打好提前量,雨湖区沿江段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从设施、环境、产业、治理、人文等全方位思考,形成全省城市更新工作的推进探索实施路径和具体做法。
(二)强化要素保障。建立全市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和工作专班,积极对接落实国、省政策,加强现场督办督导、协调服务,按照“一天一调度、一周一通报”工作机制,全面加强争资争项争政策(试点)。截至目前,争取专项债券资金156.76亿元,中央预内项目建设资金85.3亿元,国家审核通过各类金融工具项目92个总投资252.15亿元,有效弥补了政府投资、基建投资、房地产投资不足。对376个市重点项目融资需求全面梳理并通过人民银行推送到全市各金融机构,市发改委会同人民银行分行业分区域已经三批次召开银企对接会,落实贷款151.97亿元,授信336.15亿元。
(三)加快项目建设。积极抢抓战略机遇,湘潭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发展模式不断优化发展,设施网络化水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能力持续提升,创新驱动能力显著增强,融合协同发展加快推进。长株潭城际轨道交通西环线已于2022年10月14日实现通车“试运行”。我市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为1:3.56,高于国家要求的“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8”的配比要求。市级开发主体完成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现场勘探613家,开工建设80家,其中并网38家。湖南国家应用数学中心,作为重要支撑平台参与湘江实验室建设。湘潭(高新)工业软件园,中冶京诚工业控制软件等6个项目启动运营。湘乡通用机场场址选址获得军方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湘潭电商物流产业基地、长株潭公路港物流园(一期)项目、8.2万吨智能化粮食仓储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正有序推进。通过股权受让+债权受让方式加快全市城区停车场建设运营,完成40座生活垃圾分类厢房建设,河东环卫服务中心已正式投产运行。开工保障性租赁住房1958套,开工率74.34%。开工棚户区改造1105户,开工率87.28%。
二、主要亮点
(一)创新投融资模式盘活存量基础设施。根据国家明确的盘活存量资产三大重点领域,聚焦“项目从哪里来”“项目如何产生”“项目如何实现”,探索“盘活存量资产+市场开发”“资源统筹开发+专业化运营”“产业规划+特色园区+综合服务”“社会投资人+EPC+市场化运营”“特许经营权+资产证券化”等创新模式,策划包装和推介发布了万楼·青年码头文旅开发、潭州新能源分布式光伏开发、智能LCV园区、城区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等8个第一批示范项目,以示范项目引领带动全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省政府办公厅和省“两个统筹”工作机制专班在全省推介了我市“创新方式盘活存量扩投资”“多措并举推动新能源发展”两条经验。省发改委向国家发改委推荐了我市“创新模式盘活存量资产取得积极成效”的做法。
(二)抢抓机遇解决基础设施建设要素瓶颈。积极对接落实国、省政策,按照“部门+县市区+银行机制”全面加强争资争项争政策(试点)。全市通过国家审核基金项目15个、总投资125亿元,已签约投放项目9个、投放金额5.78亿元;获批国开行、农发行和进出口银行配套融资额度100.08亿元。建立全市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和工作专班,实行一日一调度、容缺办理、并联审批等举措,全力推动签约投放9个项目如期开工,3个项目将在承诺期限前落地建设。
三、困难问题
(一)新基建缺乏龙头企业带动。目前还存在信息资源共享基础薄弱、信息资源利用程度低和信息安全机制不完善的现象,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缺乏龙头企业,产业规模不大,产业基础薄弱,对数字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还有待提高。
(二)片区开发融资受阻。受经济下行压力、融资政策紧缩及疫情冲击等因素叠加影响,各大企业土地及项目拓展全线收紧,如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片区开发建设项目,中铁五局拿地信心不足,若未按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土地招拍挂工作,资金无法及时回笼,项目无法实现自平衡。万楼碧泉湖片区因用地性质较为单一,招商引资吸引力不足,市场化融资面临困境。
(三)充电桩设施缺乏政策引导。我市尚出台统筹指导充电桩建设与运营的具体办法,对充电桩的建设、运营和监管缺乏政策性引导。部分充电设施项目,没有按照规划布局要求建设,建设的充电桩功率小、质量差、平台各异,缺乏日常维护管理,形成许多“僵尸桩”。
四、打算建议
(一)加强统筹规划。落实好网络型基础设施、产业升级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安全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完善网络布局、统筹建设建设。促进各地协同和集约共建,提升整体发展效能。
(二)加大投入力度。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用好中长期贷款、地方政府专项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和片区开发力度,增强社会资本参与投资的积极性。
(三)补齐短板弱项。优先支持建设满足群众迫切需求,对实体经济带动作用突出的新型基础设施项目。持续提升完善农村等基础网络工程。完善规划布局,推动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融入民生设施,弥合数字鸿沟,促进新型基础设施提质升级。统一标准,出台充电桩的建设、运营和监管等政策性规范举措。
(四)强化示范引领。创新投融资模式,采用多种方式有效盘活资源资产,继续推出一批示范性基础设施盘活项目。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引导龙头企业入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吸引其上下游企业入驻,共同形成数字经济集聚效应,打造数字产业高地,为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持续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