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数据局关于印发《湘潭市2025年政务服务和数据工作要点》的通知

湘潭市数据局 http://www.xiangtan.gov.cn/xzspj/ 发布时间:2025-04-10 15:23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园区数据和政务服务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省政务服务和数据工作会议精神及《湖南省2025年政务服务和数据工作要点》(湘政办函〔2025〕15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市领导批示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湘潭市2025年政务服务和数据工作要点》,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任务落实。

  湘潭市数据局

  2025年4月2日

  湘潭市2025年政务服务和数据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省关于政务服务与数据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市“七大攻坚”总体安排,统筹推进数字湘潭、数字政务、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建设,奋力开创政务服务和数据工作新局面,为湘潭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一、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

  1.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常态化推进机制。落实国家、省2025年重点事项,务实拓展本地特色事项,实现线上线下有效协同,夯实“五专”工作模式。推动表单数据“免填报”和申报材料“免提交”。探索推广政务大模型技术,提升“一件事”智能化水平。(市数据局、各事项主管单位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高效办成一件事”场景应用“揭榜竞优”。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数字化场景建设,开展应用场景“揭榜竞优”。鼓励各级各部门创新服务模式、加强服务渠道建设、强化数据赋能,解决办事堵点,优化要素梳理与流程再造,提供增值化服务,打造具有湘潭特色的创新案例。(市数据局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3.建好用活“湘易办”。2025年底前,各级各部门将已建政务服务移动端应用和服务,按照相关规范整合至“湘易办”,并逐步关闭独立入口。“湘易办”湘潭市旗舰店集成化接入不少于100项高频服务。依托电子社保卡(码)探索推进“多码合一”,实现“一码通办”。优化政策智能推送服务,推动涉企补贴资金直达和阳光运行。常态化开展“湘易办”用户体验“走流程”活动,推动政务服务升级。(市数据局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政务服务平台支撑能力。根据全市认领的电子证照种类清单及数量,按照确认的汇聚模式等信息,逐步推进电子证照汇聚共享。同步完善市政务服务平台功能,确保与省级对接无误。同时,充分运用电子证照复用“免提交”、表单信息核验“免填写”、电子签名“减材料”、物流支付“减跑动”等方式,推动更多事项好办、易办、全程网办。(市数据局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深入开展事项优化工作。以“统一事项”管理为目标,协同推进政务服务“七统一”,编制发布《湘潭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5年版)》,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实施规范,力争“一网通办”系统事项引用率达到90%,引用事项填报率达到100%。(市数据局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全面推行“一网通办”。2025年底前,各级各部门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实现全市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与“一网通办”的对接率和上线率均达到100%,原则上依托省“一网通办”统一受理系统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确保一网通办率达到90%。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完成外接设备与省“一网通办”统一受理系统对接适配。(市数据局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7.持续推动“跨省通办”。加强与泛珠三角、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等地“跨省通办”合作,动态管理事项清单。升级“跨省通办”专窗,设专人负责咨询、辅助申请、协调及材料寄送,加强培训,提升线下代收代办与多地联办能力。(市数据局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8.推进政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政务事项扩面增效,指导湘潭县推进全省“一窗受理”改革试点,梳理编制综合窗口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现综合窗口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数占本级政务服务进驻事项的60%以上。推行增值化服务,市本级政务大厅增值服务项目创新不少于3项。(市数据局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大“差评”处置力度。针对因人为原因产生的“差评”,启动个案追查,建立专员统筹监管、分工高效处置、领导审核把关和“举一反三”整改机制。强化电子监察,加强“红黄牌”实时动态监察。完善“办不成事”窗口反映机制,持续推进“清廉大厅”建设,构建透明、高效、清廉的服务环境。(市数据局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推进中介超市标准化建设。跟进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情况,推动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运行办法落实落地并向“湘易办”延伸,提高中介服务采购交易效率。加强中介服务规范化管理,强化运行监管与信用监管。(市数据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强群众诉求办理监管。优化热线平台功能,利用AI技术实现智能语音问答、工单自动分类。优化与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对接联动,将热线嵌入政务服务全流程。进一步完善“省长信箱”等各类诉求办理机制,建立重点诉求督办清单,不定期开展联合督办,着力解决工单办理“落不实”问题。加强数据分析研判,为政府决策和部门工作提供参考。(市数据局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

  12.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数字化升级。及时更新主动公开事项清单目录,完善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全面推广应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平台,实现业务全流程数字化管理。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规章和政策文件库,做好政策内容的精准推送和解读。(市数据局、市司法局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推进政府网站智能集约建设。全面应用省级智能检索和智能问答功能。建设开发“湘潭数政”专栏,构建以“湘潭市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为龙头的政务新媒体传播体系。(市数据局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入推进政务数据共享

  14.加快市大数据总枢纽建设。升级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优化目录管理系统,完善数据直达基层系统和专区建设。增强数据库统一管理和数据资源一体化运维等能力,逐步撤销非涉密“点对点”共享通道,实行市大数据总枢纽集中共享。(市大数据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心、市数据局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推动数据归集量质提升。全面梳理数据资源,查漏补缺,推进数据全量汇聚。按照“应编尽编”要求,做好数据资源全量编目、及时更新,形成政务数据“一本账”。开展数据目录质检,提升数据目录质量。(市大数据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推进政务数据综合治理。加大数据治理力度,健全数据质量反馈整改责任机制,开展常态化数据质量稽查,实现“初始”治理百分百。以数据应用为驱动,开展针对性治理,做到数据“应治尽治”。(市大数据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建立应用需求为导向的建设、共享机制。加强政策宣讲和技术指导,持续深化数据共享,征集一批重点场景应用案例,以场景应用为基础,推动部省数据共享回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持续完善人口、法人、经济、信用等基础库,打造营商环境、经济运行、政务服务、民生保障、信息资产、城市文旅、公共安全、城市治理、交通出行、生态宜居等10个AI驾驶舱。(市数据局、市大数据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心、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统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委政法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建设各AI驾驶舱及场景建设,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推动基层报表数据“只报一次”。落实国、省要求,建立基层报表准入机制,强化报表精简整合,依托省、市大数据总枢纽,有序推进通过数据共享实现减填、免填。(市数据局、市委督查室、市大数据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数字政务发展水平

  19.深化“三个百分之百”工作。按照“应上尽上、应归尽归、能统尽统”原则,深化市本级信息化系统“百分之百上云、百分之百集中运维、百分之百数据共享”工作。各县市区全面推进“三个百分之百”工作。(市数据局、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0.进一步完善信息化项目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规范项目评审、立项、采购、建设、竣工验收、绩效评价、运维、退出等全流程管理。按照“不上云不立项、不共享不验收”原则,强化云网数一体化管理。(市数据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委网信办、市审计局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建成一批数字化标志项目。持续深化数字经济产业合作,以一体化数字化改革为牵引,聚焦十大重点应用场景和数字基础能力建设,启动建设“高效办成一件事”、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之医疗卫生信息化提升工程第二期等一批数字化项目,包装策划智慧社区等一批影响面广、盈利性强的运营项目,加快形成一批标志性成果。(市数据局、市大数据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建立健全数据基础制度体系

  22.完善数据管理相关规范。优化政务数据共享、安全管理办法,制定数据安全、治理等方面的技术指引。(市数据局、市大数据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心、市司法局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3.探索建立数据流通相关制度。贯彻落实省级关于数据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和数据交易流通机制,因地制宜探索建立我市数据登记、授权运营、开发利用等配套制度。(市数据局、市大数据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心、市司法局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快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24.助推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建设。参与谋划并落实长株潭综合试验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度工作要点。立足湘潭先进制造、医疗健康等领域优势特色,找准发展路径,因地制宜开展数据产权登记、凭证应用等政策性试点,探索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综合试验区建设贡献湘潭力量。(市数据局、市大数据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5.充分释放行业领域数据要素活力。支持华菱云创依托盘古大模型赋能行业发展;推动工程机械再制造体系改革,建设工程机械全流程溯源和交易综合服务平台、工程机构内外贸及再制造专业数据平台,助力打造中部国际机械再制造服务体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商务局、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数据局、市大数据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建好用好数据基础设施

  26.全力盘活新型数据中心机房。抢抓国产智能算力发展机遇,加快推动数据中心机房楼大小机电建设。争取政策支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抢抓国产智能算力发展机遇,承接大型国企或互联网头部企业智能计算、机柜租赁等服务,实现机房楼资源盘活。(市数据局、市大数据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7.强化云网基础支撑。优化全市政务“一朵云”,提升湘潭市政务云平台计算、存储能力。优化升级全市政务“一张网”,持续推动非涉密专网向电子政务外网迁移,有序推进各单位业务专网撤并整合。引导运营商加大在潭公网能力建设投入。(市数据局、市大数据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8.夯实数字政府基础底座。加快建设城市大脑,应用DeepSeek等先进模型及创新技术,部署数据资源中心、应用支撑中心、AI能力中心、安全防护中心以及运维中心等五大核心能力中心,建设统一身份认证等19项共性能力,提升数字政府基础底座支撑能力和服务水平。(市数据局、市大数据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9.推进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用好省级公共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有序推进我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建设。(市数据局、市大数据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0.强化数据安全工作。推进数据安全平台建设落地,全面提升安全防护能力。强化数据资源保护,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全域数据安全防护体系。完善数据安全管理机制,确保安全事件全流程闭环处理。周期性开展安全自查,做好各类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保障。(市委网信办、市数据局、市大数据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提升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31.有序推进公共数据资源登记。落实国、省关于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的安排部署,用好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做好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的宣传、组织等工作,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合规高效开发利用。(市数据局、市大数据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2.稳妥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积极参与全省一体化协同融合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结合湘潭实际采用整体授权、分领域授权、依场景授权等模式,依法依规探索授权符合条件的运营机构开展公共数据资源开发、产品经营和技术服务。(市数据局、市大数据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3.探索建立数据流通交易责任界定机制。围绕数据流通交易溯源机制、重点场景责任界定和利益保护机制等,先行先试探索新型治理模式,提高治理效能。(市数据局、市司法局、市大数据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34.完善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探索建立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和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对接省数字经济统计监测体系,定期开展统计监测。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推动金融、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商贸、文旅、康养等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力争全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15%。(市数据局、市大数据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心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5.实施数字化转型工程。深入开展“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申报。重点支持交通运输、电力能源、工业制造、医疗健康、现代农业、金融服务等领域加快数字化转型,推进重点领域综合性数字赋能平台建设,打通产业链上下游。(市数据局、市大数据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6.推动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加强规划设计,重点推进城市数据底座能力建设、智能中枢构建、转型应用场景建设,积极开展长株潭都市圈全域数字化转型试点申报。以推动“人工智能+”行业应用为抓手,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智慧化发展,积极组织“人工智能+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典型应用场景征集工作,力争更多湘潭经验全省推广。(市数据局、市大数据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心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7.做好数据系统投资工作。认真落实国省数据系统投资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市“项目大谋划、谋划大项目”统一部署,举全市数据系统之力抓好2025年投资工作,力争更多项目纳入国省“盘子”,以项目突破带动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数字经济提速升级。(市数据局、市大数据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8.加快发展数字产业。组织实施梯次培育数字产业集群行动计划。推进园区数字化与优化营商环境机制改革,开展数字产业集群和数据产业集聚区项目申报,争取纳入国省支持范围。支持湘潭数字经济孵化基地建设做大做强,积极发展动漫游戏、跨境电商等新业态,营造数字经济发展浓厚氛围。(市数据局、市大数据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心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9.推动载体平台做优做强。支持湖南韶峰应用数学研究院建设,做强算法应用联合创新中心、湖南省全民素质素养与技能培训基地等平台,联合企业、科研院所争创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助力我市产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市数据局、市大数据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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