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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数据局 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推广“信用+行政审批”应用场景 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潭市数据局 http://www.xiangtan.gov.cn/xzspj/ 发布时间:2026-01-28 10:39 【字体: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数据局、发展和改革局: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数据局、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广“信用+行政审批”应用场景的通知》(湘数据〔2025〕107号)文件要求,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行政审批与服务机制,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我市《推广“信用+行政审批”应用场景 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湘潭市数据局              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28日

推广“信用+行政审批”应用场景 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

  为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行政审批与服务机制,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湖南省数据局、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广“信用+行政审批”应用场景的通知》(湘数据〔2025〕107号)等文件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和市场主体满意度为核心,坚持以信用承诺为基础,以数据共享和信息化技术为支撑,对诚实守信主体推行“信易批”服务模式。推动行政审批服务从“重审批、轻监管”向“承诺即办、审管联动、信用赋能”转变,构建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的信用监管新机制,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有价”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领域实施“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两种服务模式。实现信用信息在审批环节的自动化核查、便利化应用,建立健全审批与监管无缝衔接的联动机制。力争到2026年上半年,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信用+行政审批”典型应用场景,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获得感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推行“信易批”服务模式

  1.巩固“告知承诺制”改革成果。对风险可控、纠错成本低,且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规范的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部门以书面(含电子文本)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和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条件、标准、要求,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审批部门不再索要有关材料而依据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办理相关事项,并通过现场核实补正、线上核查核验等事中事后监管对申请人履诺情况予以复核监督。

  2.扩大“容缺受理”适用范围。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材料或手续有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经申请人作出相应书面补正承诺后,审批部门可先行受理,进入审查程序。待申请人在承诺期限内补齐材料后,及时作出审批决定、颁发证照。

  3.明确适用对象与条件。“信易批”服务原则上适用于信用状况良好的市场主体和自然人。具体为:未被列入国家、省、市认定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且在“信用湖南”网站无有效信用承诺违约记录的申请人。对严重失信主体,应依法依规实施严格审批和重点监管。

  (二)分类梳理目录清单与规范工作流程

  1.动态管理事项清单。市数据局在省级指导目录基础上,结合湘潭实际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梳理形成市本级《实行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共20项,见附件1)和《实行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共16项,见附件2)。后续将根据工作实际,对目录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参照目录中的县级事项调整本级清单,新增事项经对口市直部门同意的,可纳入全市统一清单,暂不宜在全市范围实施的,作为地方个性化事项管理。(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数据局;完成时限:2026年1月30日前)

  2.统一规范标准文本。市直各相关审批部门应参照市级提供的《告知承诺申请书及办事指南范本》、《容缺受理承诺书及办事指南范本》,结合本部门事项特点,细化制定规范、清晰、易懂的书面告知书、承诺书格式文本和办事指南,明确承诺内容、核查方式、监管措施和法律责任。对于审批权限涉及市、县两级或主要在县级办理的事项,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制定全市统一的文本和指南标准,确保在全市范围内“同一事项、同一标准”。(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6年2月6日前)

  (三)强化信用数据支撑与审管无缝衔接

  1.畅通信用数据共享渠道。依托省“一网通办”平台和“信用湖南”平台,推动审批业务系统与信用信息平台深度对接、数据实时共享。在审批受理环节嵌入自动化信用核查功能,实现系统自动识别、比对申请人信用状况。对符合“信易批”条件的守信主体,系统自动提示适用便利措施;对存在失信记录的申请人,系统及时预警,提示审批人员依法加强审查。推动实现承诺办理流程的系统化触发和审批结果的自动化推送。(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县市区数据局、发展和改革局;完成时限:2026年2月底前)

  2.健全审管联动闭环机制。审批部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后,应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统一平台,将承诺内容、审批结果等信息精准推送至相关业务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应将承诺履行情况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等范畴,加强事中事后核查。对发现未履行承诺的,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许可或予以行政处罚,并将相关失信信息及时、全量归集至“信用湖南”平台,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构建“信用核查—审批服务—监管核查—信用奖惩”的管理闭环。(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直相关审批和监管部门,各县市区对应部门;完成时限:2026年2月底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广“信用+行政审批”应用场景是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确保各项任务按期保质完成。

  (二)强化协同推进。市数据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加强统筹协调、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各审批部门要主动作为,细化落实措施。各监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审管衔接。湘潭高新区、湘潭经开区新发展有限公司要将推广“信用+行政审批”应用场景纳入推进园区数字化与优化营商环境机制改革一体部署。各县市区参照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措施。

  (三)注重宣传培训。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信用+行政审批”政策的宣传解读,提高社会知晓度和企业认同感。要组织开展面向审批、监管人员的专题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解和系统操作能力,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附件:

          附件1:实行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20项).doc

        附件2:实行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16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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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市数据局 责任编辑:欧阳予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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