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好湘潭市历史文化名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湘办〔2022〕25号)文件要求,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制了《湘潭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并于2023年11月22日至12月12日通过湘潭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意见建议。期间,征集到来自社会人士增加石潭镇及石潭镇古城村的保护内容的建议,针对建议,规划进一步明确石潭历史文化名镇在湘潭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地位,并将古城村纳入保护内容,作为推荐申报的历史文化名村。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化修改湘潭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推动规划的批复及实施,以建立系统完整的湘潭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同时我局将继续推进湘潭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活化利用,正确处理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统筹安排各项名城保护与建设项目。
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