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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关于公布涉网违法线索举报邮箱的通告

湘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2-05-24 15:01 【字体:

为推动我市网络生态文明建设,构建清朗网络空间,打击涉网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市民合法权益,为发动广大市民朋友参与网络综合治理举报违法违规线索,湘潭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现向社会公布涉网违法线索举报邮箱 xtshlwxxb@163.com。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属地管理”原则,此次公布的邮箱接受以下类型举报线索。

1.制作、发布、传播下列违法信息的湘潭属地备案网站、应用程序、即时通讯公众账号、短视频账号、湘潭属地直播主播或其他违法主体。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5)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6)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7)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8)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9)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10)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11)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2.未落实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的湘潭属地网络运营者。

3.存在下列行为的湘潭属地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电子信息发送者,应用软件提供者。

1)设置恶意程序的;

2)其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未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的;

3)对其产品、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未及时向用户告知并采取补救措施的;

4)擅自终止为其产品、服务提供安全维护的。

4.其他湘潭属地涉网违法线索。

 

湘潭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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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湘潭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责任编辑:戴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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