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湘潭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到2025年,各类教育发展指标稳步提升,实现“发展优质教育,稳住湖南教育第一方阵,建成教育强市”目标。学前教育普惠化、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化、普通高中教育多样特色化、职业教育专业化、特殊教育品牌化、民办教育规范化、高等教育现代化,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建设优质教育资源,有效缓解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建设现代化教育体系,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全面建设更高水平、更有质量的湘潭教育。
答:第一,强化德育实效。完善德育工作体系,健全“德育一体化发展改革”体制机制,推动“一校一案”德育工作建设。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推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充分发挥课程主渠道作用,开齐开足开好中小学思政课。深化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用好红色资源、讲好红色故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健全职业院校“阳光德育”体系。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形成德育工作合力。
第二,推进智育创新。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加强对学生科学素质、信息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将实践教学作为深化教学改革的关键环节,积极开展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开展跨学科教育教学活动,提高学生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三,注重体育健康。加强学生体质监测,建立科学有效的学校传染病预防教育体系,增强学校公共卫生处置能力。开齐开足体育课,开展好学校特色体育项目。重视对学生的视力保护,严格落实每天最少2次眼保健操制度。因地制宜强化课外锻炼,鼓励社会体育组织为学生提供高质量体育服务。
第四,重视美育熏陶。落实音乐、美术、书法等教育。结合湘潭市地方文化设立艺术特色课程。开展好中华经典诵读,定期开展学生艺术展示活动,支持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等活动。鼓励专业艺术人才到学校兼职任教,支持艺术院校在中小学建立对口支援基地,做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
第五,加强劳动教育。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穿家庭、学校、社会教育,推进学校劳动教育规范化、家庭劳动教育日常化、社会劳动教育多样化。创建校外劳动教育基地,丰富校外劳动教育资源。优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结构,加强职业启蒙教育,将职业精神、职业素养内容融入劳动教育。
答:第一,提升学前教育普惠化水平,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优化学前教育布局,提升幼儿教育质量。第二,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化发展。聚焦“五项管理”,落实“双减”政策,持续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建设,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到2025年,雨湖区、岳塘区建成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第三,促进普通高中多样特色化发展。推进优质高中教育资源不断扩大,积极推进普通高中新高考配套改革,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创新高中人才培养模式。第四,支持职业教育专业化发展。实施高标准职业院校建设,推进高效益产教融合行动,推动中高职人才贯通培养,改革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机制。第五,推进终身教育的有效发展。推进终身学习机制建设,推动社区家庭教育创新发展,试点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坚持开放办学。第六,推进特殊教育品牌化发展,依托湘潭市特殊教育学校,实现全市特殊教育品牌化发展。实现适龄残疾儿童教育全面覆盖,努力实现特殊教育全面提质。第七,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到2025年,建立起适应我市发展定位要求,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选择性教育需求的民办教育体系。第八,支持高等教育现代化发展。支持高校“双一流”建设,推动高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增强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答:第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强化师德考核,将师德考核结果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等工作的首要依据,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
第二,优化教师管理机制。全面推进“县管校聘”改革,压缩非教学人员编制,科学编制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计划。健全职业院校教师教育培养机制、“固定岗+流动岗”教师资源配置机制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招聘机制。
第三,推进教师职评改革。稳妥推进中职、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创新评价机制,完善评价标准。突出考核教师师德表现、工作绩效、能力水平与岗位要求的匹配度,确保职称评审向一线教师倾斜。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定期服务”的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
第四,化解队伍结构矛盾。统一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中小学、村小和教学点、普通高中全部配齐配足体育、音乐、美术等教师。严格执行教师辞职、辞退和退休制度,畅通出口,促进教师队伍不断优化。
第五,提高教师薪酬待遇。健全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和教师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完善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和分配办法。认真执行教师乡镇工作补贴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加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依法保障和落实民办学校教师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
第六,营造尊师重教氛围。完善教师荣誉和奖励制度,大力宣传和弘扬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和高尚品格,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共同支持的尊师重教良好氛围。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对教师出资奖励。
答:第一,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建设教育治理主体多元化机制,鼓励社会组织积极有序参与教育治理,进一步明确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权责关系,继续转变政府职能,规范社会组织参与教育治理行为,推进教育公共服务人性化。
第二,推进教育法治体系建设。健全教育重大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作为重大教育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推行权力清单、程序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实行行政权力与公共服务事项动态清理,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第三,加强教育财务内部管理。积极推进单位财务内控体系建设,在单位内部定期开展内控教育培训,提高整体人员的内控意识,加强关键职能部门及重点实施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教育系统的规范化管理。
第四,加强教育综合绩效管理。将教育高质量发展指标纳入各县市区(园区)和市直相关部门绩效考核,量化考核指标,制定考核细则,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第五,深化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办学机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创新办学模式,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领域推行联合办学、委托管理等形式,激发公办学校活力。义务教育完善集团化办学、联盟办学、学区制管理和学校结对帮扶机制。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改革创新中小学校领导体制,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中小学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深化教学和教研改革,推动教研成果运用和教研信息共享,实现教育教学质量的整体提升。完善协同育人机制,加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机结合,形成家校和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第六,统筹规划调整学校布局。编制《湘潭市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2021-2025年)》,优化中小学布局。采取“撤、并、转、建”等方式,推动各级各类学校或办学点整合调整、挖潜扩容、提质增效。
第七,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机制体制。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改革学校评价,推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改革教师评价,推进践行教书育人使命。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首要条件。改革学生评价,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改革用人评价,共同营造教育发展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