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过程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根据国、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上位规划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工作专班,起草了《湘潭市“十四五”自然资源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在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反复修改完善后,经第12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规划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规划》提出,要坚持统筹协调发展、绿色低碳发展、集约高效利用、创新驱动发展、统筹安全和发展、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原则,在“十四五”时期实现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全面提升、生态保护和修复取得明显成效、“两统一”履职能力显著增强、自然资源治理现代化和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的目标。
三、重点任务
《规划》明确了十方面的重点任务:
一是树牢高质量发展理念。加强“四区一地”战略实施资源要素保障,全面优化区域空间格局,切实加强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强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编制完成市县两级耕地保护专项规划,严格落实“两个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加强耕地保护监测监管,建立田长制。
三是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强化监督实施。高质量完成全市、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协同推进各类专项规划编制与审批,积极参与长株潭绿心中央公园规划设计,实现覆盖城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一张图”,完成乡(镇)村规划全覆盖。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实施全市全类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强化规划实施监管,加强城镇村风貌规划管理。
四是完善权责明确的自然资源产权体系。构建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价监测体系,推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健全行使所有者权益的制度和机制。
五是系统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学构建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新格局,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构建生态修复支撑体系,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稳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
六是推进矿业绿色转型与高质量发展。加强矿产资源源头管控,持续整顿和规范矿业管理秩序,加强矿产资源全程监管。加快推进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发展,推动矿业产业结构调整,构建新型矿业市场体系,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九是发挥自然资源督察执法利剑作用。规范和强化自然资源督察工作,健全严格有力的执法机制。以“严起来”标准,“零容忍”的态度,“长牙齿”的硬措施严肃查处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违反国土空间规划,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
十是加快提升自然资源治理能力。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健全自然资源财务保障体系,推进自然资源基础设施建设。
四、实施保障
《规划》主要从加强组织协调、完善政策措施、持续深化改革、强化监督评估等四个方面,提出了规划的实施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