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湘潭市林业和草原发展十四五规划的基本思路
“森林是地球之肺,湿地是地球之肾”。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五位一体”布局的重要内容,使各级政府和全国人民对生态文明思想的认知程度上长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总书记多次提出:“人类是命运共同体,保护生态环境是全球面临的共同挑战和共同责任”、“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生态文明是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事业,要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自觉行动”。早年在河北正定工作期间,在习近平主持下制订的《正定县经济、技术、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就列入了“宁肯不要钱,也不要污染,严格防止污染搬家、污染下乡”的内容。在福建宁德提出“靠山吃山唱山歌,靠海吃海念海经”,在浙江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无不给干部群众留下深刻印象,更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百姓致富指明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从要求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到批示重拳惩治甘肃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问题,习近平总书记主动为美好生态环境当“保洁员”,多次就解决损害生态环境问题“打头阵”,直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呈现“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
基于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解和认识,十四五规划期间,湘潭市林业局对林业发展的基本思路是四个坚持:
一是坚持山上重管,山下重植。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坚定不移地走绿色发展道路,全力推动湘潭林业现代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二是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按照生态系统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坚持科学保护,统筹安排、长远谋划,又立足当前、实事求是,着力解决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约性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治理问题。
三是坚持创新驱动、强化支撑。坚持自主创新,加速推进信息化,强化科技与人才保障,深化技术推广应用,支持先行先试,依托林业草原新职能新职责,创新林业体制机制,强化生态惠民举措,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增强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
四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规划导向,强化政策支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让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推进理念转变、重点转移、动能转换、治理转型,形成多方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
二、湘潭市林业和草原发展十四五规划的主要目标
三圈:
一圈为森林城市圈。以湘潭市政府为圆心,在环湘潭市城区15公里左右范围内,建设功能完备、群落稳定的城市森林圈。包括雨湖区的长城、鹤岭、响水、姜畲,岳塘区的昭山、易家湾、荷塘、板塘、双马,湘潭县的易俗河、河口、杨嘉桥等乡镇,以及岳塘、雨湖现有城区。
二圈为环城森林生态经济圈。在距城15—40公里范围内,建设以森林生态休闲旅游和水源涵养为主的森林生态经济圈。包括湘潭县的谭家山、中路铺、白石、射埠、锦石、花石、排头、乌石、石潭、云湖桥;湘乡市区及梅桥、东山、东郊、龙洞、育段、泉塘、山枣;韶山市区及银田、如意、韶山、清溪;雨湖区的楠竹山,共23个乡镇。
三圈为森林生态防护圈。在距城40公里以外的地区,建设以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为重点的森林生态防护圈,建设和完善好国家级水府庙湿地公园。包括湘潭县的茶恩寺、花石、分水、石鼓、青山桥;湘乡市的栗山、虞唐、中沙、潭市、棋梓、毛田、壶天、翻江、月山、白田、金薮、金石;韶山市的杨林、韶山,共19个乡镇。
蓝带:
沿湘江、涟水、涓水两岸建设沿江风光林带。湘江生态经济带:境内长61公里,流域面积5006平方公里,湘江环绕的市中心区处于景观核心位置,“U”形的水带给城市带来了动感和美感,总体上确定为生态绿谷、景观项链和经济走廊三大功能。涟水生态防护带:境内长131公里,流域面积2582平方公里。涓水生态防护带:境内长70公里,流域面积1069平方公里。
绿带:
沿京广铁路、湘黔铁路、洛湛铁路、京广高铁、沪昆高铁、长株潭城际铁路,京港澳高速(G4)、沪昆高速(G60)、京港澳复线高速(S61)、长潭西线高速(S21)、长韶娄高速、韶山高速(S01),107国道、320国道、208省道、311省道、312省道、313省道,二环线、潭花线、天易公路等交通线两侧建设每边20-50米的绿色通道。形成“车在路上行,人在林中游”的森林带。
多点:
建设韶山、昭山、乌石、隐山、东台山、金霞山、褒忠山、法华山、仙女山、晓霞山、昌山、泛白石区、荆紫峰和水府庙库区、长株潭绿心等具有人文景观和生态资源的森林生态旅游休闲工程,建设11个大中型水库周围生态防护林,增建昭山、法华山、澄月湖、金霞山等省级森林公园及湘潭市森林植物园,规划建设马家河白鹭保护小区、古塘桥候鸟保护小区、涟湘湿地保护小区、赤石坝湿地保护小区。
“两区域”指以湘潭县的射埠、谭家山、花石、中路铺、白石铺、茶恩寺、青山桥等组成的南部区域,以及以湘乡市的潭市、虞塘、金薮、月山、壶天、棋山、中沙、栗山、山枣、梅桥等乡镇组成的西部区域。这两个区域以油茶、楠竹、工业原材料林、特种经济林、花卉苗木和林下经济等产业为主。
“三片区”指雨湖、岳塘、韶山三个片区,这些片区以珍贵树种、花卉、林下经济等产业为主。
“三市场”指湘潭昭山花卉博览园、湘潭天易示范区茶恩竹木工业园、湘潭市花园林产品交易市场,以林产品流通为主。
“多节点”指湘潭县华钢竹业有限公司、湘潭县仙女竹业有限公司、湘乡市湘龙木业有限公司、湖南唐臣粮油实业有限公司、湖南农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龙头加工企业和湘潭市林科所、湘潭市大地园林有限公司、盘龙生态示范园等产业展示基地。
三、湘潭市林业和草原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重大项目工程计划
(一)生态资源保护行动计划
1.生态公益林保护工程
建设要求与目标:遵循"生态优先、严格保护,分类管理、责权统一,科学经营、合理利用"的原则,加强生态公益林监测体系建设,加强公益林保护与管理,做好生态公益林普查与规划,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明确范围、措施、准入清单,公益林补偿标准逐步提高,实现公益林管护全覆盖,全面提升公益林森林质量和生态服务功能。
2.天然林保护工程
建设要求与目标:天然林是森林资源的主体和精华,是自然界中群落最稳定、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陆地生态系统。全面实施天然林保护,对国有天然林停止商业性采伐,对集体或个人承包经营的天然林实行协议停伐。加强天然林的封禁性保护、生态性培育。实行天然林保护与公益林管理并轨,加快构建以天然林为主体的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确保天然林面积逐步增加、质量持续提高、功能稳步提升。
3.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工程
建设要求与目标:按统一设置、分级管理、分区管控的原则,通过对现有自然保护地的整合优化,建立分类科学、布局合理、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强化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管理,编制自然保护地规划,理顺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职能,建立统一调查监测体系,建设智慧自然保护地。在自然保护地全面开展生态修复、勘界立标、标识标牌、旗舰物种保护、天地空监测系统建设、科学考察等工程。
4.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建设工程
建设要求与目标:以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和物种安全为中心,以实施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疫源疫病监测工程为抓手,大力加强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促进野生动植物资源可持续发展;坚持严格监管,以引导全社会保护力量参与为途径,完善执法监督体系,提升保护管理能力,加强行业监管力度,维护生物安全,全力推动湘潭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
5.古树名木保护工程
建设要求与目标:大力宣传保护古树名木的重要性,大力宣传古树名木的生态、科研、旅游、观赏和文化价值,提高公众爱护、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对古树名木进行监管和保护。提高广大群众对古树名木的知情权、监督权和保护权,使保护古树、珍爱绿色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6.林业碳汇发展建设工程
建设要求与目标:林业碳汇相对于工业减排量而言,具有成本低、效益好的特点。在精准扶贫、生物多样性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等方面具有显著效益,兼顾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双重功能。为应对气候变化、低碳经济发展需要,需大力发展林业碳汇,探索与国际规则接轨的营造林模式,营造碳汇林,建立可测量、可报告、可检查的碳汇计量监测技术体系。围绕“两型社会”建设,制定湘潭市碳源和碳汇贸易机制,推动林业碳汇贸易市场发展,大力开展国际合作,积极推进林业碳汇相关项目的交易。引进战略投资商开展试点工作,在取得成功后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二)实施生态修复治理行动计划
1.退耕还林建设工程
建设要求与目标: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实现了由毁林开垦向退耕还林的历史性转变,有效地改善了生态状况,增强了人民的生态意识,促进了湘潭市“三农”问题的解决。通过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加快湘潭市造林绿化、生态建设的步伐,基本遏制水土流失,降低因植被遭受破坏而导致的自然灾害风险,使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进一步调整农业、林业产业结构,探索循环经济模式,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2.重点防护林建设工程
建设要求与目标:全面构筑绿色屏障,建设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建成功能完备、结构稳定、优质高效的防护林体系。保护和增加森林植被、提高森林质量,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减轻自然灾害;以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增强生态功能,从根本上遏制生态环境恶化,促进生态、社会和经济的全面协调发。
3.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
建设要求与目标:以保障木材安全、稳定市场供给、调剂市场需求为主要目的,按照“市场主导、政府扶持,金融支持、主体担保,企业经营、林农受益”原则,借鉴林业世界银行项目契约式和造林模型管理经验,利用好国家开发性、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渠道,完善财政贴息激励机制,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国家储备林投资、运管和管理,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
4.生态廊道建设工程
建设要求与目标:根据《湖南省省级生态廊道建设规划(2019-2023)》要求,在湘潭市内湘江和其一级支流涟水和涓水两侧水岸线至第一层山脊线或平原区2千米之间的可建区域,国道、高速公路、铁路(含高铁)两侧至第一层山脊线或平原区1千米范围内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对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具有重要影响的可建区域,通过增绿扩量、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生态修复、城镇村庄绿化美化、自然保护地的保护与恢复等措施,着力缓解生态系统破碎化、孤岛化问题,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5. 湘潭生态绿心区保护与修复建设工程
建设要求与目标:充分利用绿心地区的良好生态,在保护好生态基底、发挥生态屏障功能的前提下,创新城乡建设模式,科学提升绿心价值,构筑面向区域的高附加值公共服务平台,将绿心地区从三市“边缘”地带,建设成为城市群的重要功能区、联结三市的功能纽带。
6. 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
建设要求与目标:基于具有提升潜力的中幼龄林或者近熟林、预期实现的服务功能和培育目标,实施精细化的经营方案和措施,综合提升森林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主要包括退化林修复、森林景观改造、纪念林提质、人工林近自然化改造等。对于退化防护林,采取小面积块状皆伐更新、带状更新、林(冠)下造林、补植更新等方式进行修复,配置形成混交林,促进生态系统正向演替;对于低产用材林,采取更替改造、抚育间伐、补植补造等措施,增加珍贵树种、优质高效用材树种,不断优化林分结构,提高林地生产力;对于低产经济林,进行品种改良、土壤改良,加强水肥管理,及时整枝修剪、疏花疏果,促进增产;加强主要公路、铁路两旁1公里,主要居住区周边1公里的区域的森林景观改造;加强红色纪念林提质改造;开展人工林近自然化改造工程;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工程;不断提升湘潭市森林质量,为群众提供更全面的森林生态系统服务能力。
7.森林抚育工程
建设要求与目标: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发育阶段的林分特征,通过定株抚育、透光伐、疏伐、生长伐、卫生伐、割灌除草、整形修枝、人工促进天然更新、补植、浇水施肥等措施,调整树种组成与林分密度,平衡土壤养分与水分循环,改善林木生长发育的生态条件,缩短森林培育周期,提高木材质量和工艺价值,逐步解决林分过疏、过密等结构不合理问题,发挥森林多种功能。执行《森林抚育规程》,完善森林经营技术措施,推进林地立地质量评价、森林质量提升关键技术、营造林机械化等研究与应用。
8.湿地保护和修复建设工程
建设要求与目标: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促进湘潭市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对湘潭市湿地保护进行区划布局规划,完善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建设以国家湿地自然公园、省级湿地自然公园为基本格局的湿地保护体系,加强湿地污染控制及其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的恢复与治理,全面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自然生态特性和基本功能,使天然湿地面积下降的趋势得到遏制,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特征和基本功能得到修复,促进湿地生态系统进入稳定发展的良好状态。积极加强小微湿地建设,结合湿地生态修复、退耕还湿、河道治理、黑臭水体治理等展开一系列小微湿地建设工作,使数量众多的小微湿地成为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其生态服务功能。“十四五”期间,全市湿地面积保有量17718.4公顷,湿地保护率72%以上。
9.城市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后林业生态修复工程
建设要求与目标: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把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紧密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要求,全面加强已整治湘潭市城市黑臭水体的生态修复工作,开展城市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后林业生态修复工程,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系统推进水环境和水生态保护,加强水体生态修复。强化沿河湖渠园林绿化建设,营造岸绿景美的生态景观。在满足城市排洪和排涝功能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对河湖岸线进行生态化改造,减少对城市自然河道的渠化硬化,营造生物生存环境,恢复和增强河湖水系的自净功能,为城市内涝防治提供蓄水空间。“十四五”期间已整治水体沿岸绿化美化率达到100%。
10.城区湘江两岸林业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建设要求与目标: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增加湘江两岸绿色覆盖,提升森林质量。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要求,将绿化、美化、文化结合,同建绿地、林地、湿地,兼顾经济、生态、景观效益,体现自然美、林草美、田园美,建设湘江两岸森林生态景观绿色廊道,实行“断带补齐、窄带加宽、次带提升、残带改造”,形成以林涵水、依水建林、林水相融的生态景观体系,打造“树成行、林成网、绿成景”的点、线、面相融的湘江两岸绿化格局,构建连续完整、结构稳定的湘江两岸森林生态系统。
(三)林业产业强优行动计划
1.油茶产业建设工程
建设要求与目标:加快油茶产业发展,是保障国家食用油安全的有效途径,是解决国家耕地刚性短缺的需要,是促进农民增收就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是优化食用油消费结构,提高国民膳食健康水平的需要,是加速国土绿化、实现林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制定好湘潭市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立足共赢做强基地,坚持新造、低改、幼抚并进,创新形成“企业+基地+农户”、油茶庄园等多种经营模式,提升原材料供给能力。立足市场做优品牌,通过加强宣传、推广、管理打造“湘潭茶油”公用品牌,提升“湘潭茶油”的知名度、占有度、美誉度。立足科技提升品质,着力研发和推广油茶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推动油茶产业迈上中高端发展阶段。
2.竹木产业建设工程
建设要求与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科技为支撑、创新为动力,坚持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发展,优化竹木资源配置,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竹林,加快竹木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优化产业布局,提高竹产业集约化经营水平,推进竹木产业园建设。做精产业品牌,打造一批竹木加工精品产业园区和省级竹产业区域公用品牌。丰富产品种类,着力延长产业链,不断提升产品附加值,推动产业效益实现突破性提升。全市现有竹林面积20631.87公顷,其中湘潭县13009.37公顷,湘乡市6598.67公顷。
3.森林旅游休闲康养产业建设工程
建设要求与目标:以建设韶山市、昭山示范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抓手,重点突出红色文化旅游,积极发展休闲度假旅游、研学旅游、养生养老旅游等旅游新业态,加快建设国省乡村旅游重点村。重点打造红色文化研学、城市休闲度假两大核心旅游产品,丰富优化绿心生态康养、湖泊会议度假、工业观光研学、文化创意体验四大重点旅游产品,创新培育特色小镇风情、现代农业休闲、名人名居观光三类支撑旅游产品,积极推进夜间、四季两类特色旅游产品。以“三山两水一湾”(韶山、昭山、隐山;水府庙旅游区、湘江旅游带;窑湾文化旅游街区)为重点,推动旅游业从传统景点游向全域旅游模式转变,加快形成湘潭县以乡村旅游为重点、湘乡市以山水生态旅游为重点、韶山市以红色文化旅游为重点、雨湖区以历史文化旅游为重点、岳塘区以城市休闲旅游为重点、高新区以商贸服务旅游为重点、经开区以工业研学旅游为重点、昭山示范区以康体养生旅游为重点的全方位、全区域旅游发展格局。结合湘潭市全域旅游总体布局及“十园十镇”建设规划,重点做好森林旅游基地、森林康养基地、森林(湿地)小镇、森林(湿地)人家等建设工作。
争到2025年底,建成国家和省级森林康养基地3个,市级森林康养基地10个,县(区)级森林康养精品点(村)50个,森林(湿地)人家100个,年接待游客量达400万人次,年森林生态旅游收入达50亿元。把湘潭市打造成为湖南省、甚至中国最佳森林康养目的地。
4.林下经济产业建设工程
建设要求与目标:结合自然地理现状,根据“重点突出、分区施策、稳步推进”的原则,按照“三区多点”空间格局和“两扶持”服务体系进行建设:“三区”是指规划发展林药产业重点种植区、林禽林畜及特种养殖重点区和其他特色林下经济产品发展重点区;“多点”是指打造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处、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0处;“两扶持”是指扶持“林下经济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和“林下经济产品社会化服务体系及其基础设施建设”。对接市场打造林药、林禽林畜、林菌、资源昆虫、林下经济作物、林果、特色花卉、特用茶叶、林特产品等多类型林下经济产业体系,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深入推进林下经济产品深加工,培育“一县一业”、“一村一品”林下经济品牌。
5.森林步道建设工程
建设要求与目标:森林步道是肩负着生态教育、遗产保护、文化传承、休闲服务、经济增长等诸多使命的自然与文化综合体,为人们提供丰富的自然体验机会。以湘潭市现有的国家湿地自然公园、国家和省级森林自然公园、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遗迹等为基础,通过评价步道沿线自然及人文资源的价值(含景观价值),分析步道及周边区域的交通可达性,并根据土地权属、地质条件、自然灾害等分析步道建设路径;加快推进森林步道线路和节点建设,加快规划和完善配套设施和服务,积极探索经营管理模式,努力发挥森林步道在建设生态文明、满足公众需求、促进区域发展中的巨大潜力,构建完善的湘潭市森林步道网络体系。
6.苗木花卉产业建设工程
建设要求与目标: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重点建设花卉苗木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花卉快繁基地、特色观赏苗木示范基地、草花生产示范基地、草皮生产示范基地、观赏竹种繁育及休闲基地、紫薇种苗和展示休闲基地、盆花生产示范基地、药用花卉种植基地、重点连片花卉生产基地。充分利用湘潭市的区位优势,结合现有苗木花卉资源,打造良种苗圃、建设好采穗圃省级重点基地,加快苗木花卉交易市场建设,促进湘潭市花卉苗木产业大发展。在苗木花卉生产重点县区及苗木花卉需求量大的地区建立大型苗木花卉市场,以辐射带动周边地区苗木花卉产业发展。
7.特色经济林产业建设工程
建设要求与目标:充分利用湘潭丰富的经济林资源和优越的自然条件,大力推进布局区域化、栽培品种化、生产标准化、产品特色化和经营产业化,重点培育一批特色突出的经济林品种,建设一批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重点基地,形成一批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的特色经济林示范片。
(四)林业生态文化繁荣行动计划
1.科普宣教场所建设工程
建设要求与目标:构建生态文明教育的主阵地,充分发挥窗口示范作用。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总体布局和要求,坚持挖掘生态文化内涵与促进生态科普大众化相结合,以自然保护地、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有林场、森林植物园等为重点,按照“生态理念先进、生态主题突出、生态保护严格、生态文化氛围浓厚”的建设原则,积极开展森林博物馆、湿地博物馆、生态文化博物场馆等场馆建设,最终形成类型多样、特色鲜明的生态文化场馆系列。新建设的文化馆能够集中展示国内外森林建设、湿地建设、生态建设成就,突出湘潭特色,推广森林湿地及野生动植物等科普知识,弘扬森林文化、湿地文化、生态文化及现代生态文明建设。通过建设生态文化科普宣教场所体现人文内涵,逐步构建成覆盖湘潭全域全方位多层次的生态文化教育示范格局,提升城市文化品位。
2.科普宣教平台建设工程
建设要求与目标:构建形式多样的林业生态文化科普宣教平台。依托湘潭市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和深厚的红色旅游文化底蕴,结合生态文明建设,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组织举办多种与生态文化相关的活动和论坛,并加大宣传力度,进行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生态文化知识的宣传,持续开展湘潭市关注森林活动,广泛宣传创森理念、森林生态系统和湿地生态系统相关知识、野生动植物知识、森林防灭火知识等;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警示违法违规后果,形成全社会参与林业生态文化建设的良好局面。通过丰富多元的生态文化科普宣教平台,繁荣生态文化,弘扬生态文明。
3.绿色村庄(森林乡村)建设工程
建设要求与目标:以建设绿色村庄(森林乡村)为载体,持续加大乡村绿化美化力度,努力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建设一批有特色的绿色村庄(森林乡村)。要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大力保护乡村生态资源,持续加强公共空间、庭院绿化美化,不断强化道路水系、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坚持显山、露水、透绿、彰文的生态乡村发展理念,促进乡村建设与区域自然景观和特色文化相融合,着力打造一村一景、一村一韵。“十四五”期间,增加乡村绿化面积750公顷,乡村绿化覆盖率达到 51.63%,结合正在进行的乡村振兴中的各乡村规划,调整优化格局,突出林业建设重点,建成 50个以上绿色村庄(森林乡村)。
(五)实施林业基础保障夯实行动计划
1.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要求与目标:形成较为完备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保证森林消防在预警响应规范化、火源管理法治化、火灾扑救科学化、队伍建设专业化、装备建设机械化、基础工作信息化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确保人力灭火和机械化灭火、风力灭火和以水灭火、传统防火和科学防火有机结合,使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显著提高,实现森林防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4小时火灾扑灭率达到98%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9‰以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
2.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控建设工程
建设要求与目标:大力构建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警体系、检疫御灾体系、防治减灾体系、应急反应体系和防控保障体系,加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要求和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优化林木结构,结合营造林措施、疫木处理措施、疫木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措施等综合防控方法,到2025年,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5‰,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0%,灾害测报准确率达到95%,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主要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达到100%。松材线虫病等林业重大有害生物得到有效控制。
3.智慧林业建设工程
建设要求与目标:构建智慧林业大数据中心,融入智慧湘潭城市建设,实现数据共享与交流;构建基于共享服务平台、业务协同平台、移动应用平台、物联感知平台和综合信息应用平台的云应用支撑平台;不断完善智慧林业的协同管理体系、林业生态环境体系、林业民生服务体系三大体系建设与应用,深化遥感、定位、通信技术全面应用,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监测预警评估体系,实时掌握湘潭市生态资源状况及动态变化,及时发现和评估重大生态灾害、重大生态环境损害情况。为推行生态政绩考核和生态损害责任追究制度提供科学依据,实现现代林业的信息化和智能化管理和服务
4.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建设要求与目标:扎实推进国有林场森林经营、道路建设等项目,推动贫困林场如期实现脱贫目标。启动国有林场管护用房改造工程,改善职工生产、生活和居住环境,消除危旧管护用房带来的安全隐患,保障基层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稳定职工队伍,建设秀美林场。
(六)实施林业体制机制创新行动计划
1.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工程
重视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加强林业行政人才、科技人才和经营人才队伍建设,扩大各类人才在林业队伍中的比例,努力打造年龄、知识结构合理的林业人才队伍。落实省林业局《关于加快林业科技创新促进生态强省建设的意见》,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平台建设、成果转化、科研管理、科学技术普及等方面提供制度保障。强化大专院校林草学科学历教育,实施林草科技人才培养工程,改进人才引进、使用和管理机制,加大业绩奖励、绩效补贴等激励力度,充分发挥人才队伍的作用。
2.林长制度全面推行工程
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管理制度,构建“统筹在省、组织在市、责任在县、运行在乡、管理在村”的森林资源管理新机制。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要求,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党政领导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的森林保护发展责任。
3.自然保护地体系完善工程
牢固树立生态红线观念,加大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改革力度,全面落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通过自然保护地的保护与建设,带动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好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全面落实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基本政策法规、建设管理、监督考评等制度体系。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创新自然资源使用制度,探索建立自然保护地内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有影响的建设项目负面清单,制定完善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制度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探索全民共治共享机制,实现自然保护地保护、建设和发展多元化。
4.集体林权制度落实工程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林地经营权,推进集体林权规范有序流转,促进集体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完善扶持政策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创新产权模式和国土绿化机制,广泛调动农民和社会力量发展林业,充分发挥集体林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以家庭林场和林业合作社为重点,大力引导和扶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健康快速发展。切实提高林权流转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林业要素市场、交易林权登记管理中心和森林资产评估中心,积极鼓励林权人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等形式,引导林权规范有序流转和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健全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完善县级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体系,建立一支专业性强、相对稳定的仲裁员、调解员队伍,将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考评工作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范围,保障和谐稳定的林业发展环境。
5.秀美林场建设工程
进一步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力度。积极探索国有林场实现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新机制,强化森林资源管护,构建新时代国有林场建设新机制;实施绿色转型发展,坚持企业带动、产业拉动、规划经营,通过构建“林农、基地、林场”的形式,着力构建农林与林场衔接紧密、产销顺畅、运转高效的利益联合机制;积极推进秀美林场建设,完善国有林场森林经营、道路建设等项目,加快建设现代化林场。
6.林业法治推进工程
在全市开展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建立林业行政综合执法队伍,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加快推进林业法制队伍专业化建设,积极推行林业主管部门法律顾问制度,配备执法办案设施设备,全面提升林业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信息平台共享、定期通报等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办法,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和资源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督查及责任追究机制,强化地方政府和管理机构的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