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充分彰显出我们党矢志不渝推进法治建设的坚定决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统计部门要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不断提升统计法治能力水平,全力推动统计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着力提高统计法治建设政治站位,筑牢统计法治意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中央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都凸显出统计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刻领会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和统计法治工作部署要求,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政治头脑,指导和推动统计法治建设发展,大干快干抓紧干拼命干,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激发统计法治建设强大内生动力与工作活力。
二、着力健全统计法治建设制度机制,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统计监督是法律赋予统计部门的法定职能,要进一步拓宽统计违纪违法线索获取渠道,完善举报制度,提升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就要持续完善省、市、县三级统计调查部门统计执法的纵向协同机制,不断健全统计执法机构与专业统计相互协作的横向配合机制。要坚持强统筹、抓重点;强督导、抓过程;强作风、抓落实,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加强“双随机”执法检查、统计数据质量评估等,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全面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推动信息共享,实行综合评价,强化结果运用,更好地发挥统计监督职能效用。
三、着力净化统计法治建设生态环境,坚决防惩统计造假。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应高质量发展要求,需要不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而统计数据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晴雨表”“风向标”作用,只有做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统计数据才能客观真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统计部门要切实加强党对统计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落实党政领导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领导责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和统计法治机构、相关部门负责人的直接责任。构建守责尽责、失责追责的监督问责体系,对违纪违规人员严肃追责问责,持续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统计监督,畅通社会监督和举报渠道,扎牢统计法治社会监督网,积极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生态,切实推动统计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