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胡贺波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会议原则通过《关于2023年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关于2023年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
会议指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打好“蓝天保卫战”,着力提升环境空气质量,防范火灾等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前期,我市已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会议强调,要咬定目标不放松,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落实各项禁燃措施,有力维护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要明确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做到令行禁止,公职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从严从重处罚。宣传、公安、城管执法、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相关城市区(园区)要下好“先手棋”,扎实做好准备工作。各责任单位和相关城市区(园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坚持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要落实落细重点工作。强化排查整治,迅速对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排查,加强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和燃放全过程监管,并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城市区(园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要逐户上门做细做实思想工作,提高广大市民的环保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引导大家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