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大型企业、高等院校,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关于新形势下持续打造“湘潭服务 相当专业”服务品牌 高质量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措施》《“湘潭服务 相当专业”护航营商“一个闭环两个体系”工作机制》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18日
关于新形势下持续打造“湘潭服务 相当专业”服务品牌高质量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招商引资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关键作用,持续打造“湘潭服务 相当专业”服务品牌,根据国、省关于规范招商引资行为、促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紧盯重点方向,全力以赴抓项目引进支撑
(一)以“一座城”理念推动长株潭一体化发展。紧盯将长株潭作为“一座特大城市”一体打造的发展目标,围绕实现“设施联通、平台共建、产业协同、环境共治、民生互惠”发展要求,承接用好下放的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加快建设湘潭大学城和湘江科学城(湘潭片区)、长株潭生产服务型物流枢纽湘潭片区等长株潭一体化标志性项目。积极争取长株潭要素市场配置综合试点国家授权,推动优质教育、医疗等公共资源“同城同享”。
(二)加快打造现代产业体系的“四梁八柱”。充分发挥湘潭的产业优势、制度集成优势、成本优势,吸引更多资源配置能力强、辐射能级高的企业主体集聚湘潭。重点围绕新能源汽车及配套、先进钢铁材料、先进能源材料及电池三大优势主导产业,电子信息与智能终端、电机电控电传动与高端装备制造、高端医疗器械及生物医药三大新兴特色产业,以及文创消费、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数字经济、信息技术、前沿材料等新产业新赛道,招大引强,加快实现主特产业专业化、特色化、融合化发展。
(三)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利用长株潭科教资源优势,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机制,完善“企业为主、政府推动、高校院所支撑”协同机制,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集中资源、协同作战,加快构建“产业—科技—金融”融合机制,推动科技成果加快转化,助推产业链现代化发展。
(四)鼓励国家级园区壮大优势主导产业。支持湘潭高新区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及数字经济产业;支持湘潭经开区发展汽车及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和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医疗器械及生物医药产业;支持湘潭综保区发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研发及国际贸易。
(五)找准定位做强特色产业。支持湘潭县发展食品医药、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产业;支持湘乡市发展电子信息、医疗器械和新能源材料产业;支持韶山市发展文旅教培、航空航天科普体验产业;支持雨湖区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动力电池材料产业;支持岳塘区发展商贸物流、金融商务及文旅康养产业。同时,支持县市区因地制宜,打造现代农业特色产业。
二、创新招引方式,重点发力强资源对接实效
(六)加强产业链产业集群产业生态招商。围绕“三优三特”现代产业体系和12条产业链,绘制产业链招商图谱和路线图,完善国内外招引目录和靶向企业库,动态调整招引储备库。以“链主”企业为核心,吸引上下游配套企业和生态合作伙伴,推动存量优质企业“三改一扩”,持续优化全要素产业生态招商。
(七)加强开放合作招商。发挥中国(湘潭)跨境电商综试区、中国(湖南)自贸联动区、中非经贸先行区等平台优势,坚持“产贸融合、以贸促产”,探索市场化招引外资外贸新路径,积极开展外资外贸重点骨干企业引进和延链拓链。
(八)加强商协会和校友招商。掀起“我爱湘潭我的家”热潮,发挥好商协会平台优势和高校资源集聚优势,以商协会和校友会为重要支点,开展“湘商回归”“校友回湘”,构建覆盖重点国家、地区、城市的境内外招商网络体系。动员商协会及湘商潭商资源、长株潭高校、本地中学校友来潭成就事业。
(九)加强专业园区招商。围绕“规划、政策、机制、项目、模式、工具”六个关键要素,推进“产业规划+专业园区+综合服务”。聚焦经济发展,把主要人员力量安排到招商引资一线。鼓励园区成立招商公司、产业投资公司,引进招商领军人才。鼓励采用购买服务方式与全球招商伙伴合作招商;园区与所属地方政府建立“共建、共享、共促”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和目标,融合推动项目引进、土地征收、建设环境保障、产能达效和经济目标实现等。
(十)加强场景招商。面向制造、金融、健康、零售、商务、文旅等重点领域,以更大的市场机遇开展“市场+资源+应用场景”招商;加大智能工厂、人工智能、5G、大数据、区块链等场景开放。以重大产业项目示范为支撑,吸引创新型企业来潭发展。
三、优化扶持体系,持续擦亮“湘潭服务 相当专业”服务品牌
(十一)提供高效便捷政务服务。全面掌握企业核心需求和引领能力,积极推介湘潭产业发展、投资和政务服务环境。完善招商线索评估机制,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推动项目建设动态评价管理机制。全面掌握项目建设需求,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见效,开辟重点项目全要素保障“绿色通道”、提供帮代办“一站式”服务,推广服务前移、“桩基先行”、并联审批和容缺办理等审批模式。持续规范涉企收费,实施政策快享、精准帮扶行动。
(十二)完善招商引资扶持政策。对确需财政资金支持的招商引资项目,通过后补助或贴息、担保费(保费)补贴、风险补偿等间接补助方式予以支持。落实国、省合规税费优惠、降本增效、争资争项政策支持。
(十三)强化综合要素保障。全面推动“项目等要素”向“要素等项目”转变。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运用好“股权投资招商+综合金融服务+资产证券化”等金融组合工具,完善市本级政府引导基金改革;强化土地供给能力,紧盯批供用地保障,实现“规划与储备先行,报批与征拆同步,增量与存量齐抓”。
(十四)加强人才服务保障。持续推行“湘潭人才绿卡”。对优秀项目负责人优先推荐为劳动模范候选人,支持向同级党委推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名人选,妥善安排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事项。对重点企业家纳入“启明星”等专项培养计划。持续打造产业工人“湘潭技工”品牌。做好外籍人才出入境、停居留、纳税申报等服务保障工作。
四、创新体制机制,高效开展招引项目“一闭环两体系”服务促项目早落地
(十五)建立高效推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紧盯项目前期、建设、达效三个关键阶段,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服务体系,做到“管进度、管时效、管服务”,推动项目当年履约开工、尽早投产达效,力争全市新引进项目当年到位资金率达40%以上。发挥“智慧商务”系统作用,实现招商信息互通、进度管理共享和项目推进高效,动态监测项目招引及历年项目“三率”推进情况,分阶段开展项目实效评定。
(十六)建立招商引资护航营商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深化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紧盯招引项目建设、投产达效等关键环节建立护航营商体系。发挥好“亲商管家”平台服务作用,对重点项目建设全程跟踪服务,对市场主体诉求实现一口归总收集。发挥营商环境监督站(点、员)作用,加大对影响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和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力度,整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十七)建立招商引资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市主要领导月调度机制,及时评定、通报招商引资工作成效。强化“一把手”招商,各县市区(园区)“一把手”每月要重点安排招商工作行程。建立市级领导重大项目提级调度机制,各承接单位要密切跟踪项目落地情况,加强进度分析、综合评估和协调服务,对重点问题提请市级领导进行专题布置、责成限期解决。
(十八)建立过硬招商队伍。规范招商引资行为,严守“四个不得”。通过培训、学习、挂职等方式,提升招商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树立科学用人导向,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容错纠错机制,对有突出贡献者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提拔使用时予以优先考虑。
附件:1.湘潭市招商引资正面清单
2.湘潭市招商引资负面清单
附件1
湘潭市招商引资正面清单
1.以“一座城”理念推动长株潭一体化,建立长株潭联动合作招商机制,探索招商信息共享、跨区域产业转移风险共担和利益分享机制。创新推广“飞地经济”新模式,打造一批“飞地园区”。以湘潭大学城和湘江科学城(湘潭片区)为牵引,围绕产学研用合作,大力招引科技创新主体、创新人才、创新成果、创新平台,全力促进长株潭高校科技成果在潭转化落地。
2.重点围绕新能源汽车、先进钢铁材料、先进能源材料及电池、电子信息与智能终端、电机电控电传动与高端装备制造、高端医疗器械及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三优三特”现代产业以及文创消费、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数字经济、信息技术、前沿材料等新产业新赛道,招引投资大、引领强的企业集聚。
3.各县市区、园区和产业链服务保障单位要大力围绕主特产业开展招商引资,着力打造优势主导产业、特色产业集群,加快实现主特产业专业化、特色化、融合化发展。
4.全力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四链”高水平循环,加快构建“产业—科技—金融”融合机制,推动科技成果加快转化,助推产业链现代化发展。
5.开展重点产业链产业集群产业生态招商、开放合作招商、商协会和校友招商、专业园区招商、要素招商、场景招商等多种招商方式,构建全球招商网络,全方位推介湘潭市情、产业政策、营商环境、投资机遇。
6.认真发挥长株潭一体化、产教融合、产业集群、公铁水多式联运、政策制度集成创新“五大”独特优势,因地制宜发挥比较优势招商引资。
7.加强“百名潭商”等重点湘商潭商的联络拜访和服务保障,坚持主动“走出去”和用心“请进来”相结合,举办各类特色对接活动,全力打造“湘商回归”湘潭样本。
8.将长株潭高校、重点中小学校校友的人脉、资金等优势转化为校地合作的发展优势,扩大“校友回湘”的“乘数效应”。建立健全校友联系工作机制和实效评估机制。
9.发挥湘钢集团、吉利、湘电、蓝思科技、湖南裕能等本地产业链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大力开展“以商招商”。深入推进市内存量优质企业“三改一扩”,挖掘企业潜能,扩大投资规模。
10.深入推进驻点招商、小分队招商,紧盯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重点联络拜访湘商潭商,强化“一把手”敲门招商实效。
11.创新“科技+产业”招商模式,依托湘潭产教融合、政策制度集成创新显著优势,支持市内优势企业通过资本投入、技术合作等方式创建和引进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
12.探索建立“研发+”“中试+”招商模式,注重发挥研发、中试平台杠杆作用,大力引导产业链上下游资源融通,招引落地一批硬科技企业和项目。
13.强化国有资本和金融工具“以投促引”“招投联动”“投孵结合”,撬动优质项目落地。加强与国内头部基金机构对接合作,大力发展耐心资本。加快推广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业务。鼓励本地企业与投资机构合作,开展对外投资并购,整合国内外资源,提升企业国际化水平。
14.积极发展平台经济、首发经济等新业态新消费新模式,大力发展知识型生产服务业。发挥国家级湘潭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平台作用,为首发经济项目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
15.积极谋划、举办、参与“跨国公司湘潭行”“欧洽周”“港洽周”等重大招商活动,主动“走出去”开展商务出访、经贸交流活动,积极拓展招商引资信息渠道。
16.强化市级统筹,重要项目实施市级提级调度。坚决防止重大项目招引“内卷式”竞争。强化招商引资合同认定,明确项目落地时限、投资强度、亩均产出、实际贡献、创造就业等综合效益和履约要求。
17.落实国、省利用外资系列政策措施,突出抓好“专班推进、专业服务、专项攻坚”,瞄准知名跨国公司与领军企业,做好外资项目储备,服务重点外资项目落地,全力提升吸引和利用外资规模和水平。
18.依托湘潭“智慧商务”系统,提升招引数据、动态、质效分析评估能力,构建跨层级、跨部门协同联动,线上线下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互联网+”招商模式,全力打造“投资湘潭”数字化“招商大脑”。
19.积极构建招引项目“一闭环两体系”服务机制。建立高效推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招商引资护航营商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落地机制紧盯项目前期、建设、达效三个关键阶段,实行全流程闭环管理和全程跟踪服务,推动项目尽早落地。护航营商机制,围绕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发挥好“亲商管家”平台、营商环境监督站(点、员)作用,对重点项目建设全程跟踪服务,加大投诉举报和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力度,整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20.积极推动园区招商队伍市场化、专业化转型。大力提升招商干部政治素养、招商能力和业务水平,打造招商铁军。
附件2
湘潭市招商引资负面清单
1.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对招商引资项目不得违规实施财政和税费优惠,不得违规出台与税收挂钩的财政奖补政策,不得违规实施税收减免或返还。
2.严格执行国家土地资源管理有关规定,不得对招商引资项目违规实施土地优惠,不得以各种名义减免或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实行“零地价”,甚至“负地价”。
3.严禁各县市区(园区)通过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进行招商引资,不得变相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4.严禁各县市区(园区)突破资源环境制度和政策规定,过度配置资源开展招商引资。
5.不得作出超出地方能力的承诺。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做好可行性研究、综合测算、尽职调查、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履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涉及上级事权的按程序报审。
6.不得以“抽屉协议”等方式打折扣、搞变通,对进行恶性竞争造成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终身追责。
“湘潭服务 相当专业”护航营商“一个闭环两个体系”工作机制
为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深化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建立“招商决策—执行—监督—反馈改善”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构建“招商决策到项目落地”“营商监督到问题反馈”的护航营商体系,持续擦亮“湘潭服务 相当专业”服务品牌,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紧盯线索洽谈。由市商务局牵头,建立招商线索快速研判遴选机制,健全项目首谈责任制,对有效线索原则上要求1个月内达成明确意向。对市级重点招商线索强化闭环管理、首谈报备,逐一明确牵头市级领导、市级产业链服务保障单位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强化统筹协调、跟踪推进,力促线索快速转化、项目快速签约。
二、履约投资建设。由市商务局牵头,制定项目审批服务、要素保障、开工建设清单,紧扣市级重点签约项目落地关键节点和标准、时限,提升项目行政审批服务效能50%以上,强化土地、融资、水电气网、用工、物流等全要素服务保障。推动“智慧商务”数字化管理平台与“亲商管家”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构建完善项目落地全流程预警、分析、评估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快速反应。定期通报项目建设进度,对推进缓慢未达履约进度预期的项目主动介入、调度推进。
三、力促投产达效。由市商务局牵头,制定投产达效清单,强化对重点项目的运营支持和政策供给,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投产达效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轻装上阵、加快发展。加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工作全流程督导,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进展情况实行动态监测。
四、全程跟踪监督。由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牵头,会同市商务局对重点招商项目从招商线索对接到项目竣工、投产、达效进行全流程监督。分项目建立监督台账,每月对监督台账进行分析研判,并在每个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和竣工投产两个节点各开展1次企业线上满意度评价,量化考核相关部门的服务效能。
五、诉求一口归集。由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牵头,依托“亲商管家”服务平台,通过主动查、企业访、督办帮、上级提等多方式,结合“线上+线下”多渠道,实现一口归总收集市场主体诉求。主要方式包括:主动查找,各县市区(园区)和市直有关单位主动查找涉企项目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诉求受理,企业通过扫码“亲商管家”服务平台、拨打12345热线线上提交问题诉求,或通过线下市民之家“办不成事”窗口、民营企业之家、县市区(园区)企业服务中心现场受理;督帮发现,司法行政、工商联、商协会等相关涉企单位及项目代办人员、专(兼)职驻企业服务专员、督查部门人员、营商环境“体验官”、监督站(点、员)在日常督办代办、走访调研、观察体验中发现的问题;上级交办,包括上级督办、领导批办、领导调研中发现的重点招商项目问题等。
六、分级分类办理。由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牵头,采用“分类流转、分级处置、综合管理”模式,对能当场答复的诉求即时解答;不能当场解答的,在“亲商管家”服务平台统一交办,按照诉求规范办理原则,简单问题5个工作日、一般问题10个工作日、重大复杂问题2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疑难问题、企业反映强烈的诉求,组织“政企交流”活动,提请市级领导协调解决;对上级交办、影响重大的复杂问题,开启“直通车”通道,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形成“一事一策”方案交办解决。办理结果在“亲商管家”服务平台及时反馈,由市场主体给予满意度评价。
七、健全监督体系。由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牵头,强化部门监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行业协会商会及第三方机构等参与营商环境工作监督,以企业接待日、政企恳谈会、亲商面对面等方式,深入了解市场主体诉求,督促相关部门加快问题办理。加快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推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检查扫码登记制度,规范涉企监管执法行为,从源头上遏制乱检查。对发现的涉及营商环境有关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依法依规依程序处理。
八、反馈改善提升。由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牵头,会同市商务局等部门,定期汇总、分析研判重点招商项目推进情况、问题诉求办理情况,并呈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政协相关领导。交办任务完成情况与招商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纳入市委“双通报”范畴,对项目落地快、质量高、成效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并在全市作典型经验推介;对推进缓慢、成效不佳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请市委、市人民政府统筹协调解决。
九、强化工作保障。建立市级层面“湘潭服务 相当专业”护航营商“一个闭环两个体系”工作协调机制,市委书记胡贺波,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李永亮任总召集人,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刘新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伍浩、李国大为副总召集人,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市商务局、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数据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研究招商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相关重大事项,协调推动解决突出困难和重点问题。工作协调机制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负责工作协调机制日常工作。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协同配合,靠前担当、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积极构建诚信政府,全面提升招商服务效能和企业满意度。
附件:“湘潭服务 相当专业”护航营商“一个闭环两个体系”工作流程图
附件
“湘潭服务 相当专业”护航营商“一个闭环两个体系”工作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