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决定:
成学军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周牛同志任市司法局副局长;
免去胡建凯同志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职务;
曹龙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张诺曦同志的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谢姣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谢英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辉同志任市信访局副局长;
赵纯程同志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飞平同志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颜军同志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钟金盆同志任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妇女儿童医院)院长(主任)(聘,试用期一年);
免去曾建武同志的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妇女儿童医院)院长(主任)(聘)职务;
唐新建同志任市教育考试院院长;
免去颜宏旭同志的市教育考试院院长职务;
免去颜靖宇同志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