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市政府 > 湘潭政报 > 2024年 > 2024年第8-9期(总第265-266期) > 部门规范性文件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湘潭市2024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湘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4-08-30 16:48 【字体: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2024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湘人社规〔2024〕11号)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我市雨湖区、岳塘区、湘潭高新区、湘潭经开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1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1元/小时;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元/小时。本标准从2024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来 源:市人社局 责任编辑:市人社局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